家長該如何給孩子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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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在我們成年人眼中都非常清楚它不是萬能的,但是我們的生活來講又是非常重要的。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中,如何培養孩子的經濟觀點是每一位父母都深思的問題。
那麼對於從小培養孩子的財商,絕對不是專門給孩子錢,讓他們去花,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告訴孩子錢的作用和來由,引導孩子把有限的錢用在合適的地方,孩子的金錢觀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培養起來的的。
根據心理學的發展階段,孩子在7到11歲才有自主意識,所以嚴格意義上講,在此之前給他們的錢都不能算作零花錢,因為他們只是把錢當作符號,用錢來交換想要的物品。
而到了7歲以後孩子對零花錢才有了一定的概念。
另外我們需要提醒家長的是零花錢一定不能和對孩子的獎懲掛鈎絕對不能讓孩子擁有一個錯誤的意識。
孩子做自己該做的事並不需要額外獎勵,如果孩子有願望,可以提前說清楚,只當做一個禮物。
作為家長我們有責任和醫務幫助孩子樹立一個正確的價值觀念,對待金錢是急功近利、不擇手段的得到,還是通過自己的能力去獲取,這對於孩子最初的財商是非常關鍵的。
在現實中有多少犯罪的人都是因為家庭教育的失敗導致他們人生犯罪?孩子到了5、6歲時對錢有了一定的概念,能分清錢的面值大小,這個時候可以開始每周固定發給他們一定數額的零花錢,讓他們可以自由支配。
並且人生中重要的一課也就此拉開序幕——那就是培養孩子正確的理財觀念.
首先,零用錢的發放是需要固定時間的,作為父母我們一定要守時,遵守自己和孩子約定的承諾。
其次每次發完零用錢告訴孩子必須存一部分錢在儲錢罐里,用存下來的錢可以將來買一件他自己非常想得到的東西,這樣做是為了讓孩子明白,金錢在實現其自身價值的過程中是需要積累的。
第三點則必須告訴孩子零花錢如果一次都花完,這周不會額外再給,要等到下次發零花錢時才有錢用。
讓他們明白有錢要理智消費,用完就沒有了,應該有計劃的支配自己的零用錢。
如果不分時間隨意給零花錢會使孩子養成大手大腳的習慣。
金錢的獲取並不是以積攢為目的,它的最終目的是合理的使用!如果真的要攢錢的話,那也是為了萬一有意外發生或需要用錢時的儲備金。
「以攢錢為快樂」的人過的通常是「小氣又滑頭的貧窮人」。
哪怕他有錢,但他不知道除了攢錢之外還有哪些花錢之道,所以就只會不斷地攢錢。
而金錢本該帶給人們的快樂這些人已經享受不到了。
在歐美國家,金錢教育已經被加入到了學校教育的課程計劃,孩子們在暑假及年末年初時,會把打工當做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他們把打工賺的錢交給父母,同時從中獲得零花錢,可謂一舉兩得。
在金錢觀點的教育上和金錢的使用理念上,我們也要像西方一樣讓孩子體會到,所謂金錢的回報,是通過勞動而獲得的。
然而我們必須明確告訴孩子,幫家裡做些家務是理所應當的,他也是家庭成員的一份子,有責任也有義務幫家長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長務必要讓孩子明白做家務是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切不可產生一種旦凡做事必要有報酬的思想,也不要將做家務、自己取得的成績等等和錢劃等號。
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家長就要灌輸 「不勞而獲」可恥的觀點。
對那些已經習慣了不工作也有錢花的紈絝子弟,或者當下流行的啃老一族,一定要給予態度上明確的否定,讓孩子從心裡不喜歡這樣的人。
要讓孩子在內心深處形成,這樣的人完全是因為自己能力不夠,不努力學習,做事,社會經驗少、抗壓能力弱,會在初入職業生涯時不願意吃苦,不願意接受工作的辛苦……最後必然導致失業成為常態。
父母與孩子的約定不能隨意更改。
同時,需要全家人的全力配合,不能父母執行而爺爺奶奶不執行。
對於孩子財商的引導方法儘可能持續,而不要間斷執行。
比如控制好單次消費的最高限額,超過限額要徵求父母同意;消費必須是正當的,如果把錢花在不允許的地方(譬如競選班幹部時花錢買同學的選票等),父母就要減少或者暫停零花錢。
培養孩子合理消費意識,讓孩子從小學會預算和記帳,這不僅有利於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同時可使父母了解孩子的詳細消費情況。
總之,我們要讓孩子學會花錢,孩子擁有零用錢的時候,就被賦予了自己掌管錢財的權利,他們會特別珍惜來之不易的錢財和權利,有計劃地花錢,從而逐漸的形成正確的金錢觀。
有錢就能「任性」?金錢觀要從小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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