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就地合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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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北市為例,1964年1月1日以後至1994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為既存違建),如果符合都市計畫和建築法規的規定,則可透過改正或補辦手續,將違章建築變成 ...
- 2北市府研議修法83年前既存違建可拆除 - 聯合報
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現行規定民國83年12月31日前既存違建,只要拍照列管就免查報拆除,市府將規劃修法,83年底前既存...
- 3北市府研議修法83年前既存違建可拆除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現行規定民國83年12月31日前既存違建,只要拍照列管就免查報拆除,市府將規劃修法,83年底前既存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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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 甲先生於民國80年在台北市伊通街買了一戶公寓四樓,隔年在頂樓加蓋鐵皮屋,94年出租收取租金,因該違建興建於民國84年前,被台北市政府列為暫免拆除違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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