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9-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設立工廠所使用之土地,以利用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可供設廠之土地為限。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管理輔導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經濟部>工業目
第9條
設立工廠所使用之土地,以利用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依法編定開發之工業區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可供設廠之土地為限。
延伸文章資訊
- 1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
三、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依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一項規定. 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經核定者,應輔導其改善,並定期對其實施. 稽查。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審查核定前項 ...
- 2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行政院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九十年三月十四日公布施行,歷經二次修正,最 ... 九、增訂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不適用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法律之相關 ... 法第七十九條、國土計.
- 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行政函釋內容
標題:, 一、查現行工廠管理輔導法對於工廠登記申辦程序之規定,由原來之設立 ... 及依第九條規定,設立工廠所使用之土地,以利用都市計畫工業區、非都市土地編訂丁種 ...
- 4工廠管理輔導法暨相關函釋彙編 - 苗栗縣政府
五、工廠用水係使用自來水時,須檢附自來水公司. 水費收據影本。 附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 5工廠管理輔導法 - 揚誠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