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侮辱公署罪並加重侮辱公務員刑度刑法三讀修正(2021-12-29)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立法院於昨(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侮辱公署罪,但若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公然侮辱者,則從現行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拘役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律新聞-《刑事》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查詢
評論
友善列印
刪除侮辱公署罪並加重侮辱公務員刑度刑法三讀修正
法源編輯室/
2021-12-29
[評論數0篇]
立法院於昨(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侮辱公署罪,但若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公然侮辱者,則從現行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提高為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加重侮辱公務員罪的罰則。
立法院指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公務及確保國家公權力的正當行使,並兼顧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此次修正雖刪除刑法第140條侮辱公署罪,但也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十萬元罰金以下罰金。
對於同法第141條意圖侮辱公務員,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的文告者,也調高罰則,可處拘役或六萬元以下罰金。
有鑑於資訊科技進步,傳統賭博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均可透過電腦或通訊裝置等方法參與賭博,且沉溺賭博往往衍生潛藏洗錢、詐欺等不法活動,其危害及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甚鉅,這次修正提高刑法第266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的罰金刑,並增訂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方法賭博財物的行為,也論以刑責,進而杜絕任何形式的網路賭博,維護社會安全。
此外,以往假釋中的人若犯罪,不論輕重一律撤銷假釋,此次修正刑法第78、79條規定,如果被判緩刑或六月以下徒刑,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的必要者,增訂得裁量是否撤銷假釋的規定,以提高受假釋人繼續配合更生輔導等觀護處遇的意願,期能有效降低再犯,並符合比例原則,避免使已逐漸回歸社會的受假釋人,不致因觸犯輕微罪名即撤銷假釋後入監而不利更生。
相關資料
中華民國刑法第78,79,140,141,266條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26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50號刑事判決論公法人載名譽法益體系上之地位-以公然侮辱公署罪為中心網路賭博行為於我國刑法適用之疑義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延伸文章資訊
- 1【即時短評】侮辱公署罪刪除了「卡神」楊蕙如會開心嗎?
檢察官偵辦楊蕙如引用法條,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法律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6月 ...
- 2立院三讀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政治 - 中央社
現行刑法第140條條文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的職務公然侮辱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 ...
- 3院總第246 號 - 立法院
承上述,在侮辱公署罪保護法益不明的情況下,若進一步比較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 辱與侮辱公署罪之刑責,則可以發現對一般人為公然侮辱者,僅處以拘役或罰鍰,而非侮.
- 4「條子鴿」沒事了! 立院廢侮辱公署罪、14日生效 - CTWANT
《刑法》第140條原有公然侮辱公署與侮辱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兩罪,最高可處6月徒刑或3000元罰金,但立委認為侮辱公署罪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不足,經表決後予以 ...
- 5刪除侮辱公署罪並加重侮辱公務員刑度刑法三讀修正(2021-12-29)
立法院於昨(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侮辱公署罪,但若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公然侮辱者,則從現行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