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新知︱分享不僅僅是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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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忻

美國發展心理學博士,美國兒童發展研究協會會員。

著有《養育的選擇》,喜馬拉雅節目《0-8歲育兒秘笈》。

公眾號:陳忻兒童心理(id: chenxin-psy)

微博:陳忻兒童心理

前言:經常收到父母的私信,比方說,不少有了二孩的父母,常常感嘆老大不懂事:「這孩子怎麼這麼小氣呢,寧可將玩具放在一旁,也不願意給弟弟或妹妹玩一下?」不少有了二孩的家長,常常感嘆,老大不懂事。

有時因為要求老大分享,而引發倆娃之間的哭鬧。

孩子真的自私嗎?父母需要怎樣認識和處理孩子的分享行為呢?

(圖來自繪本《煙花》)

前陣子,我看到馬伯庸的一條微博,挺有意思。

馬小煩常和小區里的同齡寶寶一起玩,大部分陪同的大人會教育孩子要懂得分享,把心愛的玩具給其他寶寶玩。

不知何時起,寶寶們開始說類似「這隻螞蟻被鞋子分享了」、「我的腿摔倒了很分享」的話,大概是某個寶寶認為這個詞的意思是利益受到傷害,並把這個用法迅速傳遍整個寶寶圈。

不知道他寫的是真事,還是故意寫出來諷刺一些成人在教孩子「分享」時不顧孩子的感受,以至於讓孩子認為「分享」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的事情就是「分享」。

其實,我們不能指望一兩歲的孩子會自覺分享,或者理解什麼是分享。

而且教孩子分享,也不是讓他們把自己的玩具讓給別人這麼簡單。

我們孩子幼兒園經常說一句話,叫做:分享是關愛 (sharing is caring)。

分享是一種親社會行為,它與人的社會認知發展是相關的。

所以,在孩子學「分享」這件事上,也不能拔苗助長。

父母可以先了解孩子各年齡段認知發展的一些特點,然後按孩子的成長規律來啟發他們去觀察、思考,作出決定(比如是否分享、怎樣分享)。

要不要分享?別忽略孩子的社會認知發展

●0-3歲以內的寶寶往往不能理解什麼是分享,他們通常以自我為中心。

「我在玩的東西就是我的」,或者「我想要的東西也是我的」。

他們也不能從別人的角度去理解別人的心情。

所以,如果強行讓這個階段的孩子把正在玩的東西給別人,他們往往不能理解,並且不喜歡這樣強行「被分享」。

●3-4歲的孩子能夠開始從別人的角度看問題。

如果讓孩子想一想:別人這樣對待你(比如一言不發把你正在玩的玩具拿走),你是什麼心情(比如你會生氣嗎)?現在你這樣對待別人(比如把全部小車拿到你這邊,不讓別人碰),別人會是什麼心情?他們往往能開始理解自己的行為可能對別人產生什麼影響。

而且,他們也開始理解什麼是「輪流」。

但他們克制衝動的能力還是很差,所以即使孩子理解需要輪流玩一樣玩具,仍常常會不耐煩地等待,甚至哭鬧,或上去拿別人手上的玩具,這些都很正常。

父母不要給孩子貼個標籤,說他們「小氣」。

●4~7歲的孩子能夠理解什麼是分享,經過成人的指點,也能理解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麼後果。

他們也能夠理解別人和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有可能不一樣。

但是,經常他們還是忍不住以自己的想法為重,看問題習慣從自我角度出發。

所以,經過提醒,他們願意分享,學習分享的行為。

不過,父母要理解孩子的發展特點,對他們的分享行為要有現實的期待,不能要求過高,特別是不要隨便評價他們,說他們小氣或不懂事,這對孩子培養分享的意識和行為沒有益處。

從被主動分享,父母能為孩子做什麼

孩子生活在這個社會裡,就要遵循一定的社會規則。

他們需要明白,他們不是世界中心。

有時在公共場所玩一些玩具,不能不顧是否還有其他小朋友在等著而自己一直占著。

特別對於孩子來說,要交朋友,要和別人一起玩,分享也是一種必要的社會技能。

但孩子學習分享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逐步練習且多管齊下。

父母以身作則

在生活中,父母或周圍的人要注意以身作則。

因為觀察和模仿是孩子的一個重要學習方式。

父母有時把好吃的東西分給孩子吃,把好玩的東西分給孩子玩。

孩子都看在眼裡,很多時候也樂意模仿。

如果孩子把吃的東西分給我們,我們就欣然接受,並且說:「謝謝你和我一起吃。

」有些父母在孩子分給自己東西時,接過來以後又還給他;或者和孩子逗著玩,向孩子要東西,然後又還給他。

這些做法讓孩子很困惑,他們會以為:我給別人的東西,都要還給我。

如果孩子有了這樣的想法,以後父母就不能怪他小氣或不分享,因為父母沒有幫助他明白什麼是分享。

幫孩子分清「你的東西,我的東西」

我的孩子2歲時去幼兒園,最先學會的幾個英語單詞里有一個是「mine(我的)」。

在群體里,必須要學會用這個詞。

不過即使他們會說這個詞,有時也並不明白它的含義,他們常常會覺得「我看到的/我想玩的東西」就是「我的」。

所以,父母要幫助孩子明白什麼是你的東西,什麼是別人的東西。

並且尊重他們對這些物品的所有權,允許他們有自己的東西並且能夠對自己的東西做主。

只有這樣,孩子才能逐步明白什麼是主動的分享。

比如在我們家,大部分玩具是兩個孩子共有的,但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玩具和物品。

我不會強行讓他們分享,而是讓他們自己決定。

如果他們自己決定不分享,那就聽他們的。

同樣的道理,別人的東西,因為所有權是別人的,不能隨便拿,需要得到別人的允許。

交換或者輪流

在孩子能夠主動分享之前,我們可以鼓勵他們交換玩具或者輪流玩。

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如果你想玩別人的玩具,不能一聲不吭上前去拿。

可以先問問別人願意不願意給你玩,或者拿著你自己喜歡的一個玩具,問他願不願意和你換著玩。

這些都是在幫助孩子用語言或者一些辦法去解決一些社交中所遇到的問題。

他們需要學會以己度人,以及理解別人的愛好和感受,他們選擇什麼玩具去說服別人來交換。

輪流是另一種辦法。

我們這裡有個書店,兒童區是湯馬斯火車,小朋友都特別喜歡玩。

沒人的時候,可以多玩一會兒,人多的時候,要大家一起玩。

如果孩子喜歡別人手裡一個特定的火車,可以用自己手裡的火車去交換看看,如果不行就跟別人商量:「等一下可不可以讓我玩?」同樣的道理,如果孩子手裡拿了別人喜歡的一個火車,已經玩了一會兒了,別人請求跟他交換或者輪流,請他也想一想別人的心情,也可以跟別人商量:「我先給你玩,你玩一會兒能不能再讓我玩會兒?我們輪流玩。

」或者孩子還可以跟對方建議一起玩。

總之,讓孩子學會用語言以及思考去解決。

解決問題

在生活中,孩子會碰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我們應該讓他們自己去分析,思考,並且做出決定。

比如,我看到別人在用積木蓋一個城堡,我也在蓋一個城堡,但是我現在非常需要他手裡的一塊積木。

我應該怎麼做呢?我可以觀察下,看他可能需要什麼樣的積木,我這裡正好有的話,就用我的積木去交換;或者我可以等一等,等他玩好了以後我再用那塊積木;或者我可以提建議,讓我們一起來蓋一個更大更漂亮的城堡。

然後我覺得哪種辦法最好,我就先嘗試哪種辦法。

所以說,孩子在生活里積累了很多解決問題的辦法,他在當時的情景里,要通過思考把最好的方案刪選出來。

如果一個方案不行,還可以嘗試別的方案。

最後想指出,很多父母為了面子,強行讓孩子分享他們喜愛的玩具,這不叫培養分享的意識和行為。

相反,這種做法本質上不尊重孩子,無法讓孩子學會分享真正的意義。

主動分享,反映出一個孩子能夠理解、體諒別人的心情,也願意給別人帶去快樂,或者能夠通過觀察、思考、權衡,最終作出決定去解決在社交中遇到的一些難題。

這些都必須建立在父母尊重孩子獨立人格的基礎上,指出他們行為的一些後果,以及對別人心情造成的影響,並允許孩子發表自己的看法,最終能夠作出親社會的選擇。

這才是我們在培養孩子分享時希望他們獲得的一些能力,而並不是表面上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就算是分享了。

後記:本文首發於《為了孩子》2016年6月刊,有再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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