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推動事項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推動事項 · 1.國語文、數學:一至九年級均得實施,一年級學生須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評估後確有需求且應依據第一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成績作為入班參考。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網站導覽|
署長信箱|
常見問答集|
電子報|
English|
RSS
行動版開啟選單按鈕
認識國教署
簡介
認識署長副署長
歷史沿革
服務電話
交通位置
署長信箱
國教署多媒體簡介
單位介紹
高級中等教育組
國中小教育組
學前教育組
原民特教組
學務校安組
視察室
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主計室
重要業務
為民服務窗口
人民陳情案件
教師甄選
職缺公告
檔案應用
學力鑑定考試簡介
各縣市校外會
即時訊息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
行政院即時新聞
教育部即時新聞
政府資訊公開
施政計畫
預算、決算
補捐助款
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
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成績
各項補助原則或要點
內部控制
其他資訊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
法令規章
各類資料下載
重要業務
:::
首頁|
重要業務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推動事項
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二、教學人員:校內現職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
三、實施目的:
(一)篩選國語文、數學、英語文三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及早即時提供學習扶助,弭平學力落差。
(二)提升學生學習效能,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四、實施對象:地方政府轄內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國立學校及代用國中)之學生。
(一)未通過國語文、數學或英語科文篩選測驗之學生,依未通過科目(領域)分科目(領域)參加學習扶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及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評估認定有學習需求之學生,依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之需求科目(領域),分科目(領域)參加學習扶助(該類學生不超過全校各科目(領域)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且不得單獨成班)。
五、實施方式:
(一)辦理時間:於學期中正式課程或課餘時間、寒暑假、住校生夜間輔導。
(二)招收人數:每班以六至十二人為原則。
(三)實施科目(領域):
1.國語文、數學:一至九年級均得實施,一年級學生須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評估後確有需求且應依據第一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成績作為入班參考。
2.英語文:三年級以上始得實施,三年級學生須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評估後確有需求且應依據第一學期第一次定期評量成績作為入班參考。
3.寒暑假:除依受輔科目(領域)及年級安排外,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以不超過該班教學節數百分之二十五為原則。
4.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受輔科目(領域)。
(四)開班節數:
1.學期中:
(1)課餘學習扶助:每班各期各科目(領域)上課總節數以七十二節為原則,課後實施至多二節為限,國小週間未排課之下午至多四節為限。
(2)課中學習扶助:以課中抽離方式開班者,每週上課節數不得超過該科目(領域)之授課節數,且不受每班各期各科目(領域)上課總節數以七十二節為原則之限制。
2.寒暑假:每班上課總節數以寒假二十節、暑假八十節為原則。
3.住校生夜間輔導:夜間係指十八時以後,並以住校生為實施對象。
每班每晚至多二節,每學期至多一百二十八節,六年級及九年級下學期每校、每班、每學期最高補助一百一十二節。
4.學習扶助學生同一科目(領域)以不重複參加課中及課後學習扶助為原則。
六、預期成效:
(一)確保學生完成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等基礎學科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程度的學力奠基。
(二)提供學習低成就學生即時且及早的學習扶助資源。
(三)透過科技化評量系統學生測驗結果報告,提供教師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現況,據以規劃適性的學習內容。
分享到Facebook(另開視窗)
用LINE傳送(另開視窗)
Back
點閱人數:1
首頁
網站導覽
署長信箱
電子報
English
RSS
認識國教署
簡介
認識署長副署長
歷史沿革
服務電話
交通位置
署長信箱
國教署多媒體簡介
單位介紹
高級中等教育組
國中小教育組
學前教育組
原民特教組
學務校安組
視察室
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主計室
重要業務
為民服務窗口
人民陳情案件
教師甄選
職缺公告
檔案應用
學力鑑定考試簡介
各縣市校外會
即時訊息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
行政院即時新聞
教育部即時新聞
政府資訊公開
施政計畫
預算、決算
補捐助款
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
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成績
各項補助原則或要點
內部控制
其他資訊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
法令規章
各類資料下載
延伸文章資訊
- 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 ...
對於需要進行學習扶助的學生,學校校長須召集相關處室成立「學習輔導小組」,規劃與 ... 二)開班期別:分為暑假、第一學期、寒假、第二學期等四期,各校得視學生實際 ...
- 2法規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 ...
法規內容 · 五、開班原則: (一)開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人。 · 九、個案管理: (一)學習扶助篩選測驗未通過或經學校學習輔導 ...
- 3首頁-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PRIORI
在各種學生學習扶助(原補救教學)相關資源的基礎上, 加以整合研發管考、申報管理、專案管理、測驗評量、師資培育與各公私教學資源, 提供行政人員及現場教學人員尋求 ...
- 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方案科技化評量PRIORI-tbt
評量系統操作問題.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學習扶助專案小組 email. 專線電話:(05)537-9000 #725~727. 網路電話:99167005~007. 開班申請及執行成果...
- 5學習扶助(開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