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級孩子在學校偷東西怎麼辦?——小學生成長系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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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老師應知:孩子或許生來具有某種道德感,但要讓這種道德感變得成熟還需要很長時間。
——梅迪納(John Medina)《讓孩子的大腦自由》(Brain Rules For Baby)
作為小學一年級的家長,常會在微信群或QQ群中聽到不少家長在問:誰誰有無誤拿我家孩子的本子或書,甚至文具。
正要準備寫一篇關於孩子拿別人東西的文,剛好碰到一位媽媽講述了如下事件:
她家孩子小王(化名)因為看到一個同學包里有閃閃發光的東西,就和幾個同學一起翻看了。
後來,小王被那個同學「捉了正著」便說他是小偷。
然後,事情就愈發不可收拾,幾乎全班同學都站出來指認小王是小偷。
班主任讓小王在全班面前道歉寫檢討。
據小王媽媽說,孩子一個下午都惴惴不安,擔心害怕得沒有心情上課。
而且,以前孩子也沒有出現過類似的舉動。
其實,我個人覺得班主任大可不必如此大動干戈。
那麼,為什麼低年級尤其是一二年級的孩子會去「偷拿」他人的東西?有人說是因為家庭教育有問題,有人說是因為學校管理有漏洞。
可是,如果你知道,六七歲的孩子還沒有發展出物權概念,分不清楚「你的,我的」的嚴格界線,你還會像對付小偷一樣對這些「手腳不乾淨」的孩子「痛下殺手」嗎?
早在上世紀,耶魯大學的阿諾德·格賽爾博士便帶著同仁們跟蹤孩子們的行為變化和發展長達40年後得出的結論便是:「6歲的孩子還仍然做不到能分清『你的』和『我的』。
……這種小偷小摸行為,大多是輕微而短暫的行為」;7歲的孩子已「相當明白不該去拿別人的東西,雖然他們仍然有時候還是克制不住自己。
」而8歲的孩子「對於好與壞、對與錯有了比較清晰的概念」。
也就是說,孩子的道德意識要從7、8歲開始才會萌芽、發展。
確實,孩子道德觀的培養需要具有一定的神經生理基礎。
急不得。
正如梅迪納(John Medina)在《讓孩子的大腦自由》(Brain Rules For Baby)一書中所總結的:「孩子或許生來具有某種道德感,但要讓這種道德感變得成熟還需要很長時間。
」
那麼,是不是我們可以坐視不管呢?非也。
因為孩子的道德觀的發展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但是孩子的行為習慣還是可以培養的。
最好的預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
雖然孩子還小,還沒有達到道德養成的階段,但是我們可以慢慢地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1、不要強迫孩子分享。
如果孩子還小時,不願意分享就不要強迫他們。
要不孩子有可能會誤以為別人的東西也是可以分享的。
如果有小朋友來做客,可以提前跟孩子說,你不願意分享的東西可以藏起來,只要是放在客廳和房間的玩具和書等是要和小朋友們一起分享的。
2、要教孩子學會徵得他人同意。
在很小時,就應該教會孩子怎麼徵得他人同意。
如果孩子想要玩別人的玩具,需要問一下:「我能玩你的玩具嗎?」如果對方不樂意,卻可以再問:「我的玩具能和你換著玩嗎?」一般孩子都會同意。
不管如何,對方同意了才可以玩,沒有同意堅決不能搶過來。
孩子太小時可以由監護人代問。
一旦發現孩子的「野蠻」行徑立即回家,剝奪其玩耍的權利。
慢慢地孩子就知道,使用粗魯的手段是行不通的,自然而然就學會了用小嘴巴好好徵詢。
尤其是老人帶的孩子更要注意,有些老人太過於溺愛,有時甚至會幫助孩子把別人的玩具搶過來玩,去別人家也會偷偷拿人家的玩具回去,這些是陋習,後患無窮。
另外,經常帶孩子去參觀美術館和展覽館,慢慢他們就會明白館廳里的東西是不能亂摸亂動的。
即便帶孩子去逛街市買水果,尤其是高檔水果,都要問一下店老闆能否觸摸,才能摸。
一旦發現孩子患上了「未問先拿」的毛病,一定要即時指出,並要求孩子道歉。
孩子不願意,大人也要代替孩子道歉。
慢慢地,孩子會明白自己的東西可以隨意玩耍,別人的東西是要徵得同意才可以拿取的。
3、讓孩子在文具和用品上寫自己的名字。
要求孩子在用品上簽名,看著細小瑣碎,其實大有裨益。
我家孩子曾經帶了一本彩打的英語字母及Chant去學校。
由於趕得急,忘記寫名字了。
不到一周時間整個文件夾便不翼而飛。
孩子告訴我,他花了3天時間去偵查,沒有找到。
只好重新列印了一份,這次有經驗了,貼上了簽名,再也沒有丟失。
寫上名字可以加深孩子對物權的理解,明確「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概念,也可以預防其他同學一時控制不住拿走了,同時可以預防受害者的「報復」行為。
有些孩子可能會作出如下推理:既然別人可以拿走我的東西,那麼,我也一樣可以拿其他人的。
4、要儘量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
如果孩子很喜歡同學的某些東西,要鼓勵孩子說出來,只要理由充分,能滿足的還是要儘量滿足。
比如,學校老師可能會提供一些電子版本資料,希望家長自行決定是否列印。
如果別的同學都列印出來,自家的孩子沒有,有可能會一時控制不住而去拿其他同學的。
再比如,老師們可能會提出一些必讀或選讀的書目。
有條件的家庭則能購買則儘量購買,沒有條件的家庭也要創造條件比如借書、換書等來滿足孩子的閱讀需求。
那麼,如果真正發生了偷拿他人東西的行為怎麼辦?
一、家長需要注意的事項:
1、要給孩子及時指出錯誤。
我贊同情商專家約翰·戈特曼在《培養高情商的孩子》一書中指出的,「當孩子的行為嚴重違背社會道德法則時,家長就應該及時指出來,提出反對意見。
」這時候不需要共情,只要不使用貶低性的言語,你可以恰當表達自己的憤怒和失望,再分享你的價值觀。
其實,一二年級的孩子在學校有「渾水摸魚」的舉動,在家裡也會或多或少發生類似的行為。
要麼告訴孩子有哪些父母的東西,你可以拿來玩,因為是一家人;有哪些不行,要徵詢過才能動;但是無論如何不能去拿別人的東西,除非人家同意。
若是特別貴重的東西,該放還是要放好。
2、幫助孩子學會做錯事就要接受懲罰。
如果家長聽到有人反映說孩子有拿別人東西的行為,還需要多方求證,不能單聽一面之詞。
因為低年級的孩子還分不太清楚現實和想像,即便能分清,也會否認自己的錯誤行為。
就是說謊不用眨眼的。
如果孩子真的偷拿了家人或同學的東西,那麼一定要給予懲罰。
可以剝奪孩子最喜歡的東西:比如他心愛的玩具,或是他心愛的書,或是他所熱衷的遊戲,或是禁止和小朋友玩等。
3、幫助孩子學會考慮後果。
心智發育尚不完全的孩子,很難會自動自覺思考自己行為的社會後果,更別提用所能預見的後果來修正和指導自己的行為。
這時候就要父母出面干涉和引導。
比如,孩子拿了其他同學的東西。
你就要幫助他指出,你拿了人家的東西,別人很著急,沒得用怎麼辦啊?而且萬一被人誤以為是小偷,沒有人跟你交朋友怎麼辦?
要想讓孩子道德內化,自動自覺地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抵禦住違反道德規範的誘惑,確實很難。
畢竟孩子的大腦還未發育完全,還不能自動抑制誘惑。
不管如何,一定要讓孩子認識到自己一時沒有控制自己的後果。
慢慢地孩子就會養成多考慮行為後果的習慣。
4、如果孩子慢慢沒有這種「不撿」行為,要及時表揚。
表揚是為了強化孩子的行為。
我們可能會更傾向於孩子表現出色時才給予表揚。
其實,對不良行為已消除的表揚同等重要。
比如,你可以強調,「我今天(這周/月/最近)沒有聽到有人說你不小心拿了他的東西,要給你點個讚。
」
5、規則和懲罰要有一貫性。
每次孩子違規時都必須受到懲罰。
都必須講清楚為何他的行為不可取的原因。
這時候的孩子黑白很分明,他會認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所以要和孩子能接觸到的任何人不管是孩子的爸媽、祖父母、保姆,還是其他的親友都要保持口徑一致,執行統一的規則和懲罰措施。
因為只要你心一軟,饒了一次,孩子的不良行為就極有可能重現。
二、學校老師需要注意的事項:
1、不要在道德上隨意給低年級孩子貼標籤。
每個小學老師都要清楚每個年齡段孩子的發展規律。
一二年級的孩子還沒有道德意識,而動不動便將孩子的行為上升至道德的程度上批判確實有點違反科學規律。
孩子還沒有學會怎麼走路,你叫他們怎麼跑呢?外界老是說家長們喜歡「偃苗助長」老師們是不是也應該反思呢?
2、要給孩子營造一種安全的環境。
像前面提到的那位低年級孩子被全班同學指認為小偷,擔驚受怕了一個下午,班主任還要求孩子寫保證書,在全班同學面前道歉。
其實大可不必,孩子連道德的概念,物權的概念都沒有形成,為何要將那麼沉重的」羞辱」方式強加給孩子呢?何況這孩子還是初犯。
其實,很簡單。
一個不安全的環境,只會讓孩子選擇逃避或對抗,而不是痛改前非。
這是人的本能。
當一個人碰到威脅時,無非就是逃避或反抗,這時再講什麼道理是很難聽進去的。
其實,班主任完全可以將事態控制在小範圍內。
先讓父母介入,引導孩子向對方真誠道歉,保證下不為例。
給個機會給孩子改正,以便營造一個給孩子改進的安全環境。
一旦「小偷」的標籤貼在孩子身上,確實很難洗刷,那就是《紅字》的現實版啊。
以後哪裡還有這孩子落腳的地方呢?其他同學都會有意無意地拿「他是小偷」的眼光看待孩子,萬一這孩子自暴自棄呢?
當然,還是有補救的,老師還是要讓全班同學原諒這位「一時糊塗」的孩子,要堅決制止其他同學給這孩子安上「小偷」稱號的行為。
在學校,首先不要拿道德標準來衡量孩子。
先觀察是否屬於他們的行為特徵之一。
尤其是對於初犯,不用大驚小怪,要冷靜處理。
3、讓孩子在文具和用品上寫自己的名字。
這一點,我家孩子的班主任便做得很到位。
剛開學,她就要求所有的家長和孩子一起將孩子所有的物品貼上名字標籤。
小到鉛筆,大到水壺和書包統統貼上名字標。
看起來很繁瑣,尤其是文具那麼小也貼標籤,很煩人。
不少家長都有微詞,人家幼兒園可能會在孩子的毛巾、口盅、牙刷等上面貼上名字,從來沒有聽說過要在文具上寫名字。
後來想想,還是有玄機的。
有經驗的班主任和老師們知道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特點,有可能將別人的東西視為自己的東西帶回家了。
4、不要在班上養成互相攀比之風。
不要讓孩子帶花里胡哨的東西。
不管是鉛筆盒、筆、橡皮擦等要求家長準備最簡單的物件,以免同學之間互相攀比。
其實,深圳還是做得不錯,每周只有周三才可以隨意著裝,其他時間統一穿校服。
而且單憑校服看不出來你是在貴族學校還是普通學校上課。
眾所周知,在我們中國,有句俗語「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可是,現代科學告訴我們,這句話並不適用於6、7歲以下的孩子。
希望將來如果再發生有低年級小學生拿了其他同學物品的事件時,家長和老師不要將此行為上升為道德問題,而應該當作違紀行為根據情節嚴重與否作出相應處理。
也就是說,孩子在學校違反紀律該怎麼處理也就同樣適用於他們「偷東西」的行為。
這就和孩子之間發生衝突,甚至打架類似。
你能單憑孩子與同學打一次架,就歸結為這孩子沒有道德,只有恨,只有反社會的不良行為嗎?你會讓只打過一次架的孩子向全班同學道歉,寫檢討嗎?
備註:無意單獨針對那位老師,每個人都有認知偏見,不知者不為罪。
只是更多地探討,如果每個老師和家長都知道孩子年齡發展的規律,那麼,我們在處於孩子問題時是不是會多一種思路,多一種方式,多一種保護?
另圖片來自百度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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