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為了保證和孩子不發火的誓言,你還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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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幾句話可能不少爸媽都會覺得眼熟:「別哭了!自己做錯還有理了?再哭我不要你了!」

「這是第幾次了?說了你100遍了!怎麼就是不改呢!?」

「和你說過不要這麼做,偏不聽,現在吃苦頭了吧!」

「別磨蹭了,都幾點了!知不知道要遲到了?!」

面對不聽話的孩子,我們的聲音不自覺提高了8度,吼完之後,相信家長們也會後悔自己怎麼那麼衝動,管不住自己的脾氣呢?

每次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產生的負面情緒,往往是我們處理孩子的問題不順利的情況下產生的副產品,但是很多父母卻被情緒控制,把這種負面情緒變成了解決問題的方法:遇到孩子不聽話的情況,就發火、責罵甚至懲罰,以為這樣就可以給孩子震懾從而讓孩子聽話,其實這不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甚至還會破壞親子關係,造成孩子更加牴觸、抗拒、不配合的惡性循環。

所以說要想解決孩子的問題,先要解決我們家長情緒的問題。

具有同理心

在育兒中,父母應該始終保持著用一顆慈愛、包容之心去引導孩子,這需要我們學會總能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問題,對孩子的感受盡力理解。

其實你會發現,當孩子感受到被理解時,更願意與父母合作。

接納情緒

孩子所有的「失當行為」都是情緒造成的,這種情緒可能來自於無助感,也可能是多種情緒的合併,總之都是「小題大做」,成人也一樣。

如果我們能接納孩子的情緒,比如在他哭的時候充滿愛意地安撫,在他情緒激動時,告訴他父母就在身邊等著抱抱他,就會讓他減少焦慮,自動改善行為。

那麼不同年齡段的孩子家長應該怎麼教育呢?

2歲以下,不主張直接批評

桌上一杯溫開水,被寶寶一不小心碰到了,這時候,自己先平復心情,不要急著以任何形式批評孩子,例如「怎麼這麼不小心」、「燙到沒」都是不適合的。

最好的做法是,把孩子抱開,收拾好桌面, 父母提供一個安全環境,為孩子的不小心犯錯負責。

3-5歲,直接告訴孩子結果

讓孩子自己體會行為的後果,分兩種情況,一是像打碎杯子之類的小事,你可以告訴他,「看,杯子碎了。

」而另外一種情況是人際之間的糾紛,比如孩子和小朋友打架了,你可以告訴他,「被打是會痛的。

」 對三到五歲的孩子,批評時最好不要以正確或錯誤作為唯一評價標準,讓孩子給自己打上「我很壞」、「我就是不會做事」的標籤。

6歲到小學期間,適當懲罰

6歲後的孩子犯錯時,適當的懲罰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提前約定規則。

比如,孩子上同學家玩,你跟他約定好,「6點回來吃飯,如果沒回來,星期六就不可以出去了。

」如果孩子一個沒忍住貪玩回來晚了,告訴他事先說好的懲罰,「好吧,這個星期六不出去了。

」 不要沒講好任何規則,事後就直接懲罰孩子。

明智的父母一定要以教育引導為主,不要盲目對孩子發脾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結果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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