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歲以前,父母不做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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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之間難免會有小摩擦:欺負人了,被欺負了,發怒了,傷心了……當這一切發生以後,我們會怎樣緩和孩子們的情緒,幫助他們友好相處?

帶孩子去兒童遊戲場所玩的時候,我們常常能夠觀察到各色各樣的孩子以及各色各樣的父母。

寶貝是哪一派?

動作派

當他看到什麼玩具想要玩的時候,上手就拿,不管這個玩具是不是在別的小朋友手裡。

隨和派

即使自己手裡的玩具被別人搶走了,也不哭不鬧,自己接著找別的玩具。

不妥協派

絕對不放自己手裡的玩具,或者搶不過別人的時候,一定要大哭。

通常,父母的角色是……

旁觀者

讓孩子自己哭,自己去解決問題。

保護者

絕對不允許自己的孩子「吃虧」。

干預者

努力和孩子溝通, 講道理,爭取和平解決問題。

孩子在一個群體里,怎樣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處、怎樣解決和其他小朋友的小衝突、怎樣表達自己的立場和觀點、怎樣和別人協商、怎樣分別從自己和別人的角度去看一個問題,這些其實就是情商培養的第一步。

當孩子需要解決問題的時候,我也常常問自己:作為父母,我們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才能夠讓孩子學習人際交往的一些初步技巧,才能夠逐步培養孩子與人相處的情商呢?很樂意在這裡和大家分享我的原則。

第1課 孩子3歲以前,我們不做旁觀者

大寶經常和我們鄰居家的一個孩子一起玩。

那個孩子脾氣比較溫和,他媽媽也比較重視孩子的行為規範。

兩個孩子在一起玩的時候,搶別人手裡的玩具是常有的事。

正因為我們兩家非常熟悉,當兩個孩子搶玩具的時候,我們都不會偏向某一個孩子,而是公平來處理:「是誰先拿到的玩具,就讓誰先玩。

」我們會勸搶到玩具的小朋友把玩具還給別人。

如果不聽勸告,就要被我們隔離在一邊反省。

有時候我們也會開玩笑:「算了,不管你們了,你們自己去解決。

」不過一次也沒有實行過,因為孩子還不到3歲,語言表達能力還不夠,他們沒有辦法很好地表達自己的意圖,自己協商解決問題。

所以在孩子3歲之前,家長僅做一個旁觀者是不可行的,那樣,對孩子的要求就是過高了。

兩個孩子通過我們的教育,行為上的規範,再加上後來在幼兒園裡的學習,當他們3歲多的時候,那些讓人頭疼的搶東西,不願意分享的行為就幾乎沒有了。

找教育觀念一致的家庭交往

如果說兩家的教子理念不一樣,比如,我認為孩子要學會分享,而對方的媽媽表面上也是教育,暗地裡卻為自己的孩子「不吃虧」感到高興,縱容自己孩子的不良行為。

這樣的話,我就不要讓兩個小朋友一起玩了。

一方面,如果我教自己的孩子要分享,而別的孩子卻不分享,他一定會覺得很困惑:為什麼我這樣就不行,別人這樣就可以?另一個方面,我教自己的孩子行為有規矩,別人卻絲毫沒有規矩的話,也是傷害了守規矩的孩子,比方說他就是沒有辦法玩到他最喜歡的玩具,因為對方不願意遵守「輪流玩」的規則。

第2課 遇到小霸王,媽媽有辦法

和朋友家的孩子一起玩,或者在家裡玩,通常安全還是有保障的。

但是,如果當我們在公共遊戲場所,有一些互不認識的孩子在玩滑梯或其他娛樂設施,父母要特別注意保護孩子的安全。

有一次,我看到幾個孩子在一起玩沙,本來大家玩得好好的,這時候來了一個兩三歲的小朋友,一把搶過一位女孩子手裡的小耙子。

小女孩哇地就哭了。

大家都在想:這個孩子的家長在哪裡?等著他出來主持公道。

結果並沒有人出來,看樣子這位家長是「旁觀者」,也許他覺得孩子打打鬧鬧,搶搶玩具都是天性,沒必要糾正。

這個時候,小女孩的媽媽做得很好。

她很平靜地對搶東西的孩子說:「對不起,這個小耙子是小妹妹的,請你還給她。

」她和那個孩子目光對視,說了兩遍,這個孩子把東西還回來了。

如果他硬是不還,怎麼辦?我想那就需要和他的家長溝通了:「這個玩具是我家女兒的,請你讓孩子把這個玩具還給她。

保護好孩子的安全

3歲以前的孩子,由於他們的語言表達還不夠好,對規則的遵守還不能做到自覺,對道德的理解還相當有限,所以,需要家長做中介來引導。

在公共場所,碰到霸道的孩子欺負自己的孩子,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孩子。

如果別的孩子搶自己孩子的玩具,就去替孩子要回來。

如果別的孩子打人,要趕緊把自己的孩子抱開。

第3課 鼓勵孩子使用語言

去年,我帶孩子去鄰居家玩的時候發現,兩個3歲半左右的孩子已經能和平共處了,而他們2歲的時候在一起還經常搶玩具。

所以小寶寶的媽媽不要著急,孩子稍大一些,表現就會好很多。

比如,他們每人拿一些積木,各自搭出不一樣的房子。

推著小車,假裝從橋下路過。

偶爾,他們會看上同一塊積木。

我們在一旁觀察,看看他們自己會不會解決。

一個說:「我先拿到的!」另一個說:「可是我現在就缺這個!」有時候一方將另一方說服了,於是,「好吧,讓你先用這塊把屋頂蓋好。

」這是和平解決的狀態。

可是,也有時候各不相讓。

這個時候,就需要成人適時介入,勸說兩個人:「你用不同的顏色也很好看,我們來試試看這塊紅的!」通常孩子都能聽進去道理。

成人的介入就是提醒他們控制自己的行為,也是給孩子樹立了一個用語言解決問題的榜樣。

這一切,孩子都會看在眼裡,也是一種學習。

公平地執行約定規則

這個年齡的孩子逐漸懂得了規則,也能夠運用語言。

如果小朋友之間發生爭搶,要讓他們使用語言,而不是使用拳頭。

我們孩子幼兒園的老師也是這麼教孩子的:如果別人打你了,或者搶你手裡的玩具,一定要大聲叫:「不能打人!」或者「不要搶我的玩具!」老師聽到了,就會來公正處理;或者老師一時沒有看到,那也不要和別人打架,而是要去告訴老師,說明情況,讓老師來處理;如果你們打了起來,兩個小朋友都要挨批評,都要坐到一邊去反省。

第4課 鼓勵孩子獨立談判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室內遊樂園玩。

一群孩子在滑滑梯,大家都在排隊。

這個時候過來一個不認識的孩子想插在東東前面。

東東很憤怒地說:「嘿,你應該排在後面!」東東媽媽站在一旁觀察,沒有立刻插嘴。

插隊的孩子不說話,還想蹭進來。

東東說:「我也在排隊。

大家應該按順序來!」媽媽緊張地注意著他們,以防一個動手,可以及時制止。

插隊的孩子看到大家都看著他,不好意思了,就站到了隊伍後面。

媽媽走過去,表揚東東:「你做得很對!」對插隊的孩子說:「你能夠遵守規則,這樣大家都高興,對不對啊?」

給予孩子及時的表揚

孩子正是通過一些小事,慢慢鍛鍊自己的勇氣和語言表達能力。

如果插隊的是一個很粗暴不聽勸的孩子,父母一定要及時制止,保護自己的孩子。

4歲及以上的孩子,已經懂得了不少規則,自覺遵守規則的能力也提高了。

他們更懂得與別人合作,也學會了在遊戲中分工,而且他們也慢慢能夠從別人的角度來看問題。

這個階段的孩子,如果有了衝突,可以鼓勵他們自己解決。

當然,要和孩子強調的是,無論怎麼樣,要使用語言,而不是拳頭。

編後語

要培養孩子的情商,開發孩子與人交往的潛能,父母需要了解孩子在不同階段的發展特點,根據孩子的個性,從小事出發,引導孩子有效地和別的小朋友解決問題,友好相處。

你一定可以做得很好!

別人的孩子打我的孩子,我要不要教他打回去?

A:以暴制暴不是好辦法。

一方面,孩子才兩三歲,不能明辨是非,也不能掌握分寸,要是養成了不分青紅皂白打人的習慣就不好了;另一方面,如果碰到更加霸道的,孩子最終還是會吃虧。

我鼓勵孩子自己處理矛盾,別人把他的玩具搶走,讓他自己要回來。

這樣好不好?

A:當孩子還不滿3歲時,他的能力有限,如果父母不給孩子主持公道,只會使守規則的「好孩子」受到傷害,讓他們感到困惑。

我的孩子是不是太軟弱了,別人打他,他不還手;別人搶他的玩具,他自己遞過去。

這可怎麼辦?

A:非常理解這位媽媽,因為大家都不想自己的孩子吃虧。

不過,有的孩子性格就是溫和一些,這樣的行為並不要緊。

等他們大一點,和別的孩子相處的時間多了,明白了交往的一些規則,再加上家長和老師的引導,孩子的行為是會有所改變的,而不會一直這麼「懦弱」。

比如,到了三四歲的時候,有了「所有權」的初級概念,他就不會輕易把自己的東西讓給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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