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5-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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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積欠之工資,以雇主於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六個月內所積欠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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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勞動基準法§15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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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 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