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人犯錯誤可以被原諒,最不該原諒的,是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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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的錯誤,有時可以原諒,因為認知已經成型;小孩的錯誤,則不能隨便原諒,影響孩子以後的認知,讓孩子以為,這樣做法原來是對的,一旦形成人格,不堪設想。

與大人相比,孩子的錯誤,最不該「被原諒」。


你看了這4個事例,你就明白為什麼「最不該原諒的」,是孩子

故事一:吃完了再去要

重慶的程女士,手提蛋捲去上班,一個十歲左右的男孩上前討要。

而此時程女士沒有反應過來,男孩的手就伸了過來。

程女士見還是個孩子,便答應給他。

男孩卻一定要最大的幾個。

沒想到的是,男孩的父母就在旁邊,更沒想到的是,父母對男孩說:「吃完了再去要!」。

孩子是弱勢個體,的確應該給孩子以特別包容和幫助。

但這個父母做法唆使和縱容孩子做一些錯誤的事情,這樣的父母無知、無德、無恥。

故事二:他還是個孩子

廣州白雲某小學的三年級教室里,學生在玩遊戲,喊單數男生站起立,喊雙數女孩子起立。

此時,一名九歲的男孩,將一支原子筆筆尖朝上,90度垂直放在了同桌的椅子上。

女孩毫無防備下,瞬間坐下,一聲尖叫,筆尖戳破右側大腿,直插下體。

女孩本能反應在第一時間將筆拔出,衣服,筆上都是鮮血。

女孩父母將孩子送往醫院,轉院三四次,前後折騰了1個月才完全治好。

男孩的父母在出事後替兒子請假3天,說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

以「還是個孩子」藉口,將一半責任推給學校

女孩父母讓男孩父母墊付5000元醫療費,男孩父母竟然恬不知恥說對方是「敲詐」。

如果說,男孩的做法多少帶點無知無畏的話,那麼男孩家長的做法簡直是不可饒恕,不但以「還是孩子」為藉口,幫孩子逃避責任,還囂張跋扈拒不賠償。

錢文忠先生說:「我們在不斷地讓步,為自己找理由,為孩子們開脫」。

「還是孩子」,已經成為國人家長最「不要臉」的藉口。

故事三:人性中的惡魔屬性

人類最美好的都屬於孩子們,因為孩子是天使,有成為天使可能。

但別忘記,他也有成為惡魔可能。

2013年,廣西一名12歲女孩,因不滿同學長得比自己漂亮,將其約至自己家中後殺害了對方。

在英國,甚至出現年僅10歲的殺人者。

1993年,2名10歲男孩逃課至某商場,先是偷糖果,然後用糖果誘騙1名2歲男嬰。

2名男孩將男嬰帶到鐵軌附近,將其「傷害」致死。

法醫檢驗男嬰身體時發現有42處傷痕。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 戈爾丁寫過一部著名的小說《蠅王》。

他說過,人性有三層:第一層,生物性,偏向惡;第二層,社會性,善惡兼有;第三層,精神性,偏向善。

他認為,如果孩子得不到及時教育和制止,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下,並爆發出巨大破壞力。

所以,家長要明白,「還是個孩子」本質上是放任、縱容、包庇,讓孩子逃避教育、約束和懲罰。

並在心理上暗示給孩子,你可以不用為你行為負責,久而久之,孩子的人格缺口越放越大,從最初的「熊孩子」,變成最後的「熊大人」。

孩子犯了錯,家長說「他還是個孩子」,幫助孩子逃避懲罰,逃避責任,父母還為自己「聰明理由」自詡得意,但其實你是在「謀害」自己的孩子。

孩子從出生那刻起,孩子就是全能自戀者,世界以我為中心,必須無條件滿足我的要求

你一直把孩子當孩子,那他就永遠都是個「孩子」,孩子不思考行為的後果,更不承擔後果的責任。

於青寫道:「當你不把一個孩子當作完整的獨立思想體看待時,孩子也會覺得自己用不著擁有理性,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不用考慮他人的感受,一個完全的利己主義者就此養成。

故事四: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2004年,黑龍江通河縣某山村,一名13歲男孩,「傷害」了同村一名14歲女孩。

報案後,由於未到法定刑事責任,男孩很快被放了出來。

女孩家人憤怒地男孩起訴至法院,法院只判男孩賠償女孩醫藥費。

一周後,男孩夜闖女孩家中,將女孩的母親殺害(女孩母親身中19刀),男孩僅被判處勞動管教1年零6個月。

在法律層面上,社會對孩子的保護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位了,甚至出現了不少孩子專挑法律漏洞而犯罪的行為。

而現在學校的老師對學生教育管理由「沒法管」到「管不了」再到「不敢管」的地步了。

當然,更多的則來自父母;甚至有父母還不忍心懲罰自己孩子,自己的眼淚先掉下來了。

連教育下自己的孩子都能掉下眼淚來,這是有多溺愛、有多縱容。

家長捨不得管,老師沒法管,社會管不了,已經成了中國教育的悲哀,而所謂的快樂教育也演變成了放縱教育、隨性教育、只要孩子高興一切都行的教育

陳述總結:讓孩子為自己錯誤負責任

我們是應該給孩子犯錯誤權利,允許孩子犯錯誤,給孩子改正錯誤機會。

但是,孩子犯了錯,一定要受到懲罰,讓他明白,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哪怕你是孩子。

如果父母不懂得教育孩子,社會肯定會替父母狠狠地教訓您的孩子。

父母面對孩子犯錯誤,建議這樣做:

1.有效溝通

要讓孩子明白,我為什麼懲罰你,讓他明白,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能做,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會收到懲罰,下次遇到同樣的事情,心理會有一道防線:這個事情不能做。

2.立即執行

立即執行,是保證效果關鍵,犯錯了就要付出代價,哪怕你是孩子。

追加的懲罰,只會讓錯誤的效果大打折扣。

可以避免當眾懲罰,但拖延的時間拖得太久,別期待孩子會自己反思。

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孩子也不例外。

3.前後一致

同樣的錯誤,今天罰了,下次再犯,同樣要罰。

爸爸是這樣罰的,母親也這樣罰。

4.守住底線

父母必須守住原則性錯誤底線堅決不能觸犯,例如法律規定違法亂紀行為,比如說,校園欺凌行為,傷害他人身心健康行為等等,如果孩子犯了這樣的錯誤堅決不能縱容,包庇,否則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當然,所有的懲罰都以教育孩子為前提,而不是成為父母發泄自己不滿的途徑,決不能以管教之名行侵害之實,決不能不能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是底線,不然就從一個極端掉入另一個極端。

特別備註:本文摘編自國館《最不該原諒的,是孩子》,有所刪改,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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