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裡孩子遭欺負?四步法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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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允許你欺負我!」
——幼兒在園遭到欺負再認識
「
編者按:
幼兒園是孩子們走向社會的第一站,他們第一次獨立與人接觸、學習與人交往。
可是,孩子們前一秒鐘好得跟一個人似的,後一秒鐘就有可能掄起小拳頭。
孩子被打,該不該還手?長久以來,我們的標準答案是主張寬容相待,不要以暴制暴。
可是,卻出現了「小霸王」越來越厲害,懦弱的寶寶反倒天天被人欺負的現象。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頒布以後,
這個問題得到了科學的回答,其對幼兒的人際交往提出合理的目標期望:能與同伴友好相處,要求6歲幼兒學會「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欺負自己」。
事實上,如果幼兒在人生經驗初期,對別人的無理侵犯逆來順受,極容易形成懦弱的性格和行為習慣,對其長大成人後的心理健康、為人方式都有深刻的影響。
那麼,如何把握好「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欺負自己」的分寸呢?
」
調查者:朱會會
我們幼兒園是一所農村幼兒園,大班幼兒是200多人,我抽取了其中100位家長做了這個小調查。
調查顯示:
①態度堅決,支持孩子還擊,20票;
②出了問題找老師,讓老師解決,21票;
③讓孩子自己解決,孩子有自己的世界,大人不需要干涉太多,39票;
④不還擊,要讓孩子保持一顆天真善良的童心,認為世界是美好的,16票;
⑤棄權,沒法回答,4票。
分析:
大多數的家長還是支持幼兒自己解決問題,大人不要去干涉孩子的世界,如果大人過多地去干涉反而會給幼兒的世界增添陰影。
在同意並且支持孩子反擊的家長中,他們有的也並不一定是直接反擊,一定要搞清楚事情緣由,不讓家長和幼兒魯莽行事;他們所謂的反擊是怕如果孩子不反擊,長大以後會形成膽小怕事、懦弱的性格。
幼兒積極健康的人際關係的建立不是一天完成的事情。
在3-4歲時,幼兒與同伴發生衝突時,能聽從成人的勸解;4-5歲與同伴發生衝突時能在他人的幫助下和平解決並且能夠不欺負弱小;5-6歲與同伴發生衝突時能自己協商解決,同時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欺負自己。
幼兒在人際交往方面的能力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走過來的,幼兒在與成人和同伴的交往過程中,不僅學習如何與人友好相處,也在學習如何看待自己、對待他人。
作者:朱會會,工作單位: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辛寨鎮中心幼兒園
園長大大們
這圖是不是特熟悉?
幼兒學會自衛 贏得尊重
某幼兒園大班社會領域有一個實踐題:與同伴發生矛盾或衝突時,有人欺負你,如何解決?
當我與其中一個班的孩子們探討這個話題時,多數孩子的第一回應是「跟他講道理。
」我追問:「怎麼講?」有孩子說:「我會跟他說,你再欺負我,我就不理你了。
」我接著問:「那如果講道理也沒有用呢?」又有孩子說:「告訴老師。
」我提醒他們:「大班的孩子,馬上就要上一年級了,你們能自己解決嗎?」孩子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老半天不吭聲。
幾個平行班測評下來,關於「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的話題,孩子們的答案無外乎都是「講道理,告訴老師。
」在我的追問下,偶爾有極個別孩子會回應說:「把我惹火了,我就教訓他一頓」……
幼兒園處理幼兒之間衝突的策略
在教學過程中,大家都能發現孩子被人打過後會發愣,並不是被「嚇到了」,而往往只是因為不知道「當下這個情景我應該作何反應」,我們應該創造相關的情境,讓幼兒得到鍛鍊、提升。
以幼兒「爭搶鞦韆」為例,如果不選擇互相妥協,雙方都不能在短暫的遊戲時間內玩到鞦韆。
在「爭搶鞦韆」中,孩子們為了能玩到鞦韆,會進行協商,如你先盪,我幫你數,我數到10你就下來讓我盪,你再幫我數。
我們可以在幼兒園的課程與遊戲等活動的安排上,注重培養幼兒的親社會行為,有針對性地多安排一些利於幼兒交際能力提升的活動,例如:在幼兒的角色遊戲中,讓幼兒分別扮演屬性相反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為兒童創造助人和合作的機會等。
在教師處置衝突方面,美國《學前教師技能》一書中「衝突談話」的做法顯得非常科學:
傾聽每個兒童;
感謝每個兒童告訴你所發生的事情;
不要責備任何一個兒童或讓他們陷入相互指責之中;
問問每個兒童此刻另一個兒童的情緒感受是什麼;
怎樣做可以讓另一個兒童的感覺好一些;
共同商量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法。
而我國浙江安吉的做法與此有異曲同工之處,老師們傾向於讓幼兒自己解決矛盾,除非幼兒產生劇烈的肢體接觸,否則不建議教師介入幼兒的衝突,這無疑是將幼兒之間的衝突視作絕佳的鍛鍊機會,培養幼兒控制自身情緒以及社會交際的能力。
以事後幫助幼兒反思的形式,將處理問題的主動權還給幼兒,不再用權威的身份去壓制雙方幼兒,避免了教師站在成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
從兒童的發展和需要出發,不僅制止了「被欺負」這一結果的發生,也著重引導幼兒學會自己解決問題,防止幼兒下次再產生衝突。
家長教育四步法
筆者通過與不同家長的溝通交流,得知大部分家長「教育孩子還擊」,無非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孩子在遇到類似問題時不會自我保護,受到傷害或是懦弱成性。
通過家園合作,我們應該建議幼兒家長,將家庭教育的著眼點放在告訴孩子如何自我保護上。
家長們需要相互信任,配合老師,不斷提醒幼兒,即便發生肢體衝突,也仍然以尋找成人幫助為第一選項,明確告訴幼兒,尋求幫助並不可恥,而不會善用周邊資源解決問題才是愚蠢的。
家長們應當告訴孩子在遭遇衝突、欺負行為時,以如下順序進行操作:
先期警告
(如被欺負者勇敢地說出:「你再這樣做,以後我就不再和你玩了。
」)通過先期警告,孩子可以學會遇到類似問題時不退縮,並嘗試如何避免肢體衝突,僅用語言就解決問題。
絕不先動手
(即誰第一個動手就是錯誤的。
)絕不先手的原則可以讓孩子站在輿論與道德的優勢位置,避免後續家長之間、家園之間的衝突。
因為只要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無論是老師、社群還是法院,對於自我防衛永遠是秉持寬容態度的,同時這也是一個磨練孩子韌性和耐力的絕佳機會。
自我防衛
(無危險性與攻擊性的動作,比如把先動手打人的人推開,只推開即可。
)即便真的產生了肢體衝突,孩子的目標也不是要「把架打贏」,而只是簡單地保護自己,其目的一方面在於保護自己;另一方面在於不給對方造成潛在的傷害。
尋求幫助。
在任何可能的時機中,尋求成人的幫助與調解(這是最有效的處理手段與方式,也是最正確的解決方案)。
成人不要將尋求保護的孩子歸類為「愛打小報告」或「軟弱」的孩子,應該幫助孩子們共同回憶和用語言敘述事情原委,一步步啟發幼兒自己找出問題的結症,並得出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這四步法,老師用著也有效哦!
無論幼兒園教育還是家庭教育,我們都應將重點放在鼓勵和引導孩子積極思考「如何通過避免武力衝突,更好地解決當下問題」上,以提升幼兒的社交技能,達到「能與同伴友好相處,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欺負自己」這一具體目標。
這樣,從長遠來看,幼兒在以後遇到自我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往往能冷靜下來,想到更好、更周全的解決辦法,而非直接使用暴力。
作者:許游,工作單位:江蘇省南通市東陳鎮中心幼兒園
《中國教育報》2016年5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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