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何養才能成才?不同的教育方式成就不同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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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家長、老師們對孩子嚴厲控制、動輒懲罰。
後來,很多人又矯枉過正,走向嬌縱、溺愛。
誠然,過度嚴厲或嬌縱都不可取,但除了在兩者之間來回搖擺,人們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辦法。
不同的教育方式的特徵:
1、嚴厲型——孩子不參與決策過程。
過度控制,有規矩沒有自由,沒有選擇。
2、嬌縱型——沒有限制,有自由但沒規矩,無限制的選擇。
3、以身作責管教型——和善與堅定並行,有權威,有規矩也有自由,有限制的選擇。
無論採用以上哪種教養方式,父母的發心都是希望孩子幸福,但這能否實現取決於孩子是否被培養為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
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必須具備七項感知和技能。
①對個人能力的感知——「我能行」。
②對自己在重要關係中的價值的感知力——「我的貢獻有價值,大家確實需要我」。
③對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響的感知力——「我能夠影響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④內省能力,能理解個人的情緒,並能利用這種理解做到自律以及自我控制。
⑤人際溝通能力,善於和他人合作,並在溝通、協作、協商、分享、共情和傾聽的基礎上建立友誼。
⑥整體把握能力,以有責任感、適應力、靈活性和正直的態度來對待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限制以及行為後果。
⑦判斷能力強,運用智慧,根據適宜的價值觀來評估局面。
長久以來的實踐證明,只有在和善而堅定、有尊嚴、受尊重的氛圍中,學習具備良好品格所需要的有價值的生活技能,培養出責任感,孩子才能具備以上七項重要感知和技能,從容面對人生的諸多挑戰與議題。
很多人認為嚴厲和懲罰有效,且效果立竿見影。
懲罰確實能立即制止不良行為,但是人們往往忽略它的代價和長期效果。
事實上,孩子會用以下四個R中的一種或全部作為長期效果回敬懲罰。
1、憤恨(Resentment)——「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報復(Revenge)——「這回他們贏了,但我會扳回來的!」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對著幹,以證明我不是必須按他們的要求去做。
」
4、退縮(Retreat)
a、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抓到」
b、自卑——「我是個壞孩子」
我們看看身作則的教育方式。
1、是否和善與堅定並行?(對孩子尊重、鼓勵)
2、是否有助於孩子感受到歸屬感和價值感?(建立心靈紐帶)
3、是否長期有效?(懲罰短期有效,但長期負面效果)
4、是否能教給孩子有價值的社會技能和生活技能,培養孩子的良好品格?
無疑,懲罰不滿足以上任何一條標準。
一直以來,人們認為若要讓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讓他感覺更糟!認為懲罰能讓孩子吸取教訓。
事實上,懲罰不會帶來改善的動力,只會是教給孩子四R中的一種或全部。
孩子或許沒有意識到當下的心理動作,但是,他們未來的行為就是建立在這些潛意識之上。
和善與堅定並行
父母和老師們應該堅持:和善與堅定並行,以互相合作為基礎,在孩子自我控制的基礎上,培養孩子的各項生活能力。
「和善」的重要性在於表達我們對孩子的尊重,「堅定」的重要性,則在於尊重我們自己,尊重情形的需要。
和善而堅定是正面管教的根本所在。
而貫穿整個教養過程的則是對孩子無條件的愛,帶給孩子歸屬感和價值感。
假設孩子和你頂嘴,「和善而堅定」的一種處理方式是你走開,到另一間屋裡去。
你雖然不能迫使別人以尊敬的態度對待你,但你可以以尊重的態度對待自己。
等大家情緒平復了,你可以再找孩子談一談:「寶貝兒,很遺憾你生這麼大氣。
我尊重你的感受,但不能接受你剛才的做法。
今後,每當你不尊重我時,我都會暫時走開一下。
我愛你,願意和你在一起,因此當你覺得能夠尊重我時,就來告訴我,我會很樂意和你一起找出處理你怒氣的其他方法。
」
記住,生氣的當下,是最不適合解決問題的時候。
在處理一個問題之前,先讓自己冷靜下來,直到能夠用理性大腦來思考時再解決問題才有意義,這也是我們應該教給孩子的一項重要技能。
什麼樣的語言稱得上 「和善而堅定」,以下這些常用語有助於增進你和孩子的合作:
等一下就輪到你啦。
我知道你能換一種尊重人的說法。
我很在乎你,會等到我們能相互尊重時再繼續談。
我知道你能想出一個好辦法。
我們待會兒再說這件事,現在應該上車了。
很多父母認為,當孩子「故意惹惱他們」時,自己不應該和善。
但是,如果大人要求孩子控制自己的行為,難道要大人控制自己的行為過分嗎?
為什麼要以身作則來教育孩子
教育孩子,我們不僅要知道「怎樣做」,更應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
阿德勒關於孩子及教育的相關基本概念,是我們必須尊重對方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原因。
一、阿德勒的基本概念
教育孩子的理論基礎,來自於魯道夫·德雷克斯和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前者在和後者密切合作後,將他關於孩子的一些基本概念,落實到實際應用中,成為教育孩子理論的基石。
1、孩子是社會人
人的行為取決於所處的社會環境。
孩子對自己的看法及行事風格,是以他們怎樣看待自己與他人,以及他們認為別人如何看待自己為基礎的。
2、行為以目的為導向
人們的行為是有目的的,包括孩子。
但是,他們對此並沒有清醒的意識,孩子覺察能力很強,但解釋能力卻很差。
所以,他們認定的達成目的方式可能也是錯誤的。
2歲的阿黛爾,在媽媽生下弟弟後,發覺媽媽給了小寶寶很多關注。
她將此解釋為,因為小寶寶不會照顧自己,所以吸引了媽媽更多關注,媽媽愛小寶寶勝過愛她。
她錯誤地認為,當自己也表現得像個小寶寶,愛哭,需要奶瓶,尿褲子,媽媽就會像關注小寶寶一樣地愛自己。
結果自然適得其反,媽媽對此沮喪、厭煩,而非充滿愛意。
阿黛爾的解釋並非事實,但她的看法比事實更重要,因為她的行為將取決於她所相信的事實。
3、孩子首要的目的就是獲取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
孩子的不當行為,建立對怎樣達到歸屬感和價值感的錯誤想法之上,孩子的首要目的就是追求歸屬感和價值感。
4、一個行為不當的孩子,是一個喪失信心的孩子
一個行為不當的孩子,是在試圖告訴我們:「我感受不到歸屬感或自我價值,而且我對如何得到它們抱有錯誤的想法。
」孩子行為令人討厭時,其實就在向你傳遞一個密碼,希望你能破譯它的真正含義。
5、社會責任感或集體感
培養孩子社會責任感非常重要。
一些孩子認為自己需要別人特別地照顧,理應享受特別地服侍,這種不良心態就是因為父母做得太多,剝奪了孩子發展對自己能力自信的機會。
6、平等
很少人否認人人平等的正當性。
但當它變成孩子和父母平等時,很多人就會提出反對意見:孩子們沒有與我們一樣的經驗、知識或責任感,他們怎麼能和我們平等呢?其實,平等並不意味著「完全相同」,阿德勒所說的平等,是指所有人對「尊嚴」和「尊重」有同等的要求。
這也是正面管教堅決摒棄羞辱孩子的原因之一。
7犯錯誤是學習的好時機
我們從小得到的教育是要為犯錯誤而羞愧。
可是,除非不進行任何嘗試,否則錯誤絕不可能100%避免。
大人首先需要改變自己對犯錯誤的負面觀念,錯誤其實是學習的好機會。
孩子的絕大部分錯誤,是因為我們沒有花時間訓練、鼓勵他們,而錯誤給了我們彌補改正的機會。
運用3R方法矯正自己曾經在孩子身上犯下的錯誤。
①承認(Recognize)——「我犯了一個錯誤!」
②和好(Reconcile)——「我向你道歉。
」
③解決(Resolve)——「讓我們一起來解決問題。
」
當我們把犯錯看成是一個學習機會而不是什麼壞事時,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就變得容易多了。
否則,我們將傾向於認為自己無能,會為自己辯解、推託。
8、要確保把愛的信息傳遞給孩子
一定要確保把愛的信息傳遞給孩子了,不要想當然,必要時候核實孩子的感受。
二、「贏得」孩子
你是要「贏了孩子」還是要「贏得孩子」?人們通常用控制、懲罰,迫使孩子屈服來「贏了」孩子,而不是維護孩子的尊嚴,相信可以跟孩子合作來「贏得」孩子。
「贏了」孩子讓孩子成為失敗者,導致孩子反叛或盲從,「贏得」則意味著獲得孩子心甘情願的合作,彼此尊重。
三、贏得合作的步驟
1、表達出對孩子感受的理解。
一定要向孩子核實你的理解。
2、表達出對孩子的同情,但不能寬恕。
同情並不表示認同或寬恕,只是理解,最好告訴他你也有類似經歷。
3、告訴孩子你的感受。
4、讓孩子關注於解決問題。
友善、關心和尊重是以上過程的根本。
當孩子覺得被理解了,就更願意聽取你的觀點,並努力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們能為孩子做的最有益的事,就是教會孩子學會自我評價,而不是讓他們依賴於別人的讚揚或觀點獲得自尊。
否則,孩子可能會變成「討好者」。
編輯 王家興
《正面管教》第一章:正面的方法(讀書筆記)
1.對個人能力的感知力——「我能行。」2.對自己在重要關係中的價值的感知力——「我的貢獻有價值,大家確實需要我。」3.對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響的感知力——「我能夠影響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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