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不要讓捉弄成為傷害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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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弄孩子,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
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優和失落。
圓圓上幼兒園時,有一階段我工作特別忙,就由她爸爸接送。
她爸爸單位離幼兒園很近,幼兒園放學早,爸爸接上她還不到下班時間,就把她帶回單位再待
—個小時才回家。
他辦公室幾個人當時都三十歲左右,大家處得很好,也很隨意,經常互相開玩笑。
有兩個同事很喜歡和圓圓說話,但他們不是正常地和孩子說話,總是把她當個小動物一樣捉弄。
比如裝出很兇惡的樣子,強行要來抱孩子,孩子嚇得直躲,他們則樂得哈哈笑起來;或者煞有介事地要圓圓喊他們「爺爺」,孩子不懂事,就叫了爺爺,逗得辦公室的人都笑起來。
我可以想像是,當時圓圓一定從大家的表情中感覺到了什麼地方錯了,但又不知哪裡錯了,她一定很惶惑,很不安。
再後來他們又讓圓圓叫爺爺,圓圓不叫,他們就假裝生氣,說你這個孩子不懂禮貌,弄得圓圓不知所措。
她爸爸也不喜歡別人那樣逗圓圓玩,但也許是覺得這只是開玩笑,也許是因為對同事不好意思,就沒去強行制止他們。
我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孩子那麼小也沒有能力把她的不快告訴我。
結果過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圓圓和外人打交道時流露出不自信,說話時不像以前那麼大方了,經常是想說又拿不准,眼神一片猶疑躲閃,尤其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時。
這讓我有點著急,但一下子也找不到癥結,就反省我們對孩子的教肓出了什麼問題,在生活中更留心讓她多和別人打交道,培養她的自信。
有一天,圓圓和她爸爸從單位回來,我看出圓圓有哭過的痕跡,問怎麼了,圓圓說:張叔叔說爸爸不要我了
。
說著又想哭。
她爸爸解釋說,他下班前到院長那裡開個會,會議比原來時間稍長些,到下班了還沒結束。
那個張姓同事就對圓圓說:「你爸爸和媽媽不要你了,要把你送給我,我家有個兒子,正好沒有小女孩,走吧,跟我回家吧。
」說著就做出要拉圓圓走的樣子。
圓圓被嚇壞了,大哭起來。
這時,我才知道他們經常捉弄孩子。
我當時很生氣,責怪先生不懂得保護孩子,氣頭上說要剝奪他接送孩子的權利。
先生雖然對同事的做法也有些不滿,但他不認為會給圓圓帶來什麼影響,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太重了
。
我後來多次和他談到這事,和他分析孩子的心理。
他從事實中也看到了影響,圓圓有兩次從睡夢中哭酲來,問她做了什麼夢,都是說夢到爸爸從幼兒園接上她就不要她了,獨自走了
。
大人的一個無聊的玩笑,給孩子帶來多麼深刻的恐懼啊。
她爸爸終於意識到這事對圓圓的影響,也非常懊侮。
後來我儘量去接孩子,真的「剝奪」了先生接孩子的權利,主要是我不想讓圓圓再見到她爸爸單位那兩個人,不想喚起她的不快。
她爸爸也真正注意這個問題了,偶爾因為我實在忙顧不上接孩子,他把孩子接回單位,也絕不允許同事再捉弄孩子。
我和先生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寧得罪同事,絕不「得罪」孩子。
當然,單位同事捉弄孩子並沒有惡意,看家長不願意,以後就不那樣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得罪」的問題。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
經常是成長把自己降低到兒童的情趣中,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製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其中包含著童心、快樂,甚至幽默和智慧。
我看到一位媽媽洗完一塊床單晾起後,順便和她兩歲的小兒子玩一種叫「耗兒」的遊戲。
她和孩子分別站在床單兩邊,互相看不見,然後喊一聲「耗兒」,兩人就同時從床單左邊或右邊探頭去看對方。
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頭能和媽媽碰面,而媽媽的目的是每次探頭都不讓孩子看到。
這樣,媽媽有可能這一次剛剛從左邊探了一次頭,接下來的「耗兒」還是從左邊探頭;以孩子的判斷,媽媽剛從左邊出來,這下該到右邊了,就跑到右邊,結果撲個空。
這樣可能來回撲幾次空,到終於和媽媽碰上面了,孩子就會樂得大笑起來。
尤其是媽媽使了小計策,剛從左邊出來,又從左邊出來,而孩子已學會判斷,通過猜鍘,兩次從同一邊出來,連著臉對臉地和媽媽「耗兒」上了,孩子為自己的成就感興奮不已。
捉弄孩子,則是成長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
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優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裡拿著一個準備給孩子的東西,卻不痛快地給他,而是提條件,讓孩子說一句甜言蜜語,如果孩子不說,就做出要把東西拿走不給的樣子,直到孩子說了,這才滿意地把東西遞給孩子。
還有的大人以嚇唬孩子取樂,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雞雞之類的動作。
或者看到一個小女孩極喜歡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來,說丟了或者被別人拿走了,急得小女孩大哭,大人才拿出來。
成人覺得這很好玩,以為不過是逗孩子著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沒事了;其實這些行為都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傷害。
它對孩子來說毫無趣味,只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懼和對他人的不信任。
所以凡遇到這類事情,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地制止。
這不是小事,事關孩子事情沒小事,在大人眼裡是小事,對於孩子來說卻是大事。
我國現代著名教肓家陳鶴琴先生就堅決反對捉弄孩子,他認為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肓,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面的缺陷。
例如大人經常用欺騙孩子的方法,弄得孩子著急,博得成人哈哈一笑,孩子就會慢慢養成不信任他人和說謊的毛病。
現在的都市生活中,上面那些捉弄孩子的具體做法可能不大用了,但人們捉弄孩子的思維方式還很昔遍,孩子在很多場合下仍然是被捉弄的對象。
這些捉弄
行為表面上看已不那麼粗俗,但它們與上面那些捉弄行為的野蠻性是相似的,都包含了對孩子的不尊重,和對兒童心理的不體諒。
2008年1月2日晚上我看到北京電視台有一個節目,邀請了來自河北的五胞胎。
這五名年齡只有四歲多的小傢伙健康可愛,齊齊站在演播室中間,一點也不怯場,都是滿臉興奮的樣子,他們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饒有興味地坐下看節目。
主持人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們中誰最愛告狀」。
五個小孩子聽了這個問題一臉迷惑,開始都不確定地亂指,後來有獻看別人指誰他也指誰,最後就統_到_個孩子身上,那個被確定為最愛告狀的孩子一下顯得無所適從,她肯定感覺到了自己不是個好角色,樣子有些委屈,甚至害怕。
主持人第二個問題是「誰最愛打別人」
。
孩子們開始又是亂指,中間還有互相揭發,最後又統一到一個人身上,那個「最愛打人」的孩子一下子顯得很難為情。
主持人第三個問題是「誰挨爸爸打最多」。
孩子們仍是猶猶豫豫的亂指,到最後統一在一個孩子身上,被指到的孩子立即變得不知如何是好,臉上是說不出的尷尬。
主持人和觀眾都被孩子們的樣子逗樂了,沒笑的只有這幾個孩子。
他們的關係已被挑撥,大庭廣眾下被貼上某個標籤,他們都不像剛上場那樣輕鬆,變得緊張起來,有些不知所措了。
接下來,主持人拿上來一個非常漂亮的書包,說只有這一個書包,問孩子們給誰。
孩子們明明都被這個書包吸引,他們看這書包的眼神充滿了渴望,小小的心一定都很想得到這個書包。
但是,他們剛才已有被貼上壞標籤的經歷,他們都想表現得好,就開始互相推讓,都說給別人,沒有一個人敢說給自己。
指來指去,最後決定給老大,老大拿到書包很高興,其他幾個孩子的失望是顯而易見的;老大也許在一瞬間感到不妥,咬咬牙讓給了老五,這倒有些出人意料。
正當主持人誇獎她時,小姑娘一下哭了,萬分失落和委屈。
主持人故作驚訝地問她為什麼要哭,孩子哭得說不出話來。
這時,那個愛說話的伶俐的老三打圓場說「她是覺得老五好,才哭了'觀眾又一次被老三的「解釋」逗笑了。
節目就這樣一直弄到孩子們哭也哭了,虛假的話也說了,個個心裡七上八下,主持人才拿上另外四個書包,孩子也終於破涕為笑。
這個節目的目的是什麼,他們設計這些問題和環節的用意何在?實在搞不明白。
我沒再往下看,離開電視干別的去了
。
否則我鬱悶得也想哭了。
寫到這裡,想起陶行知先生的一首詩,這首詩寫得太好了,所有的成人在面對孩子時都應該牢記:人人都說小孩小,小孩人小心不小,你若以為小孩小,你比小孩還要小。
特別提示:成人覺得捉弄孩子很好玩,以為不過是逗得孩子著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沒事了,其實這些行為都會給孩子心裡上造成傷害◊它對於孩子來說毫無趣味,只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操作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懼和對他人的不信任。
所以凡遇到這類事情,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地制止。
這不是小事,事關孩子的事情沒小事,在大人眼裡是小事,對於孩子來說卻是大事。
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肓,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面的缺陷。
這樣的快樂是在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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