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怎樣和孩子一起讀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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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孩子讀繪本,給孩子講故事,是學齡前家長睡前必修課。

在精美的圖畫中,培養孩子對美的感悟;在精彩的故事中,讓孩子明白生活的道理。

針對孩子的特點,相信每位家長都會有自己的方法,大家是否了解圖書的基本常識,繪本在設計上會遵循哪些特點呢?希望本文能給大家帶來更專業的分析指導。

上圖:書的結構

從封面可以猜故事

比如,大衛·麥基(DavidMcKee)的《花格子大象艾瑪》(Elmer,1989)的封面上是一隻花格子的大象,「咦,大象不都是灰色的嗎?世界上怎麼會有彩色的大象?」一下就抓住了孩子的好奇心。

艾瑪是一頭五彩繽紛的大象。

它是大家的開心果,但它卻總是不快樂:「每個人都笑我,我一定要想辦法改變自己身上的顏色。

」被譽為「現代寓言大師」的大衛?麥基在這本書里與幼兒循循善誘地探討了一個「如何做自己」的問題。

克里斯.范.艾爾斯伯格(ChrisVanAllsburg)的《天靈靈》(Jumanji,1981),封面上兩隻大猩猩蹲在廚房的餐桌上,一個小女孩推開門,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裡。

家裡怎麼會突然冒出來兩個不速之客?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詭異的幻想故事了。

《窗外》(ThroughtheWindow,1970)是兩次英國凱特?格里納威獎大獎得主查爾斯.奇賓(CharlesKeeping)的一部現實主義題材的作品,冷色調的封面上,一個藍色面孔的男孩正睜著眼睛眺望著窗外。

翻開它,我們就隨著這個名叫雅各的男孩的目光,看到了窗外街道上所發生的驚心動魄的一幕。

孩子一般不會漏過環襯

可以說,環襯是整個一本圖畫書里最容易被人漏看的一頁了!環襯是封面與書芯之間的一張襯紙,常常被人一翻而過,然而實際上,圖畫書的環襯不但與正文的故事息息相關,有時還會提升主題,甚至說出故事之外的另外一個結尾。

環襯印上圖案的圖畫書,也不在少數,可千萬不要以為它們僅僅是起裝飾作用的圖案。

別放過它們,也許看完全書你就會恍然大悟了。

安東尼.布朗的《我爸爸》(MyDad,1998)這本幽默的圖畫書里,透過孩子誇張的幻想,塑造了一個讓人笑破肚皮的爸爸形象:這個爸爸一天到晚穿著一件長長的睡衣,他不怕狼,一跳就可以跳過月亮,吃得像馬一樣多,游得像魚一樣靈活……《我爸爸》的環襯上的圖案是「我爸爸」身上那件棕黃色睡衣的一個小小的局部。

會講故事的扉頁

扉頁又叫主書名頁,就是環襯之後、書芯之前的一頁,上面一般寫著書名和作者的名字。

扉頁不僅僅只是通向正文故事的一扇門,不僅僅是告訴你誰是故事的主人公,它有時還會講故事。

它還常常是一個引子,作者會故意在這裡埋下一個懸念,吊起你的胃口。

你看湯米.溫格爾(TomiUngerer)的這本光是在日本就賣出了100萬部的《三個強盜》(TheThreeRobbers,1961),一輪黃色的滿月之下是三個頭上戴高帽子的人,漆黑的帽子漆黑的臉,只有眼睛是白的……今天晚上他們要去搶什麼呢?就這麼一個謎霧重重的扉頁,就已經讓人慾罷不能了。

正文

——圖畫書不是讓孩子自己讀的書,而是大人讀給孩子聽的書。

正文即圖畫書的主體,究竟應該以怎樣的姿態來閱讀一本圖畫書呢?也就是說,圖畫書究竟是應該大人讀給孩子去聽,還是放手讓認識了幾個字的孩子自己去讀呢?

松居直可以說是日本最久負盛名,同時也是最堅忍不拔的圖畫書閱讀的推廣者了,曾經寫過《什麼叫圖畫書》(《絵本とは何か》,1973)、《看圖畫書的眼睛》(《絵本をみる眼》,1978)、《走進圖畫書的森林》(《絵本の森へ》,1995)等一系列關於怎樣閱讀圖畫書的書。

幾十年來他一直旗幟鮮明地堅持一個觀點,就是圖畫書不是讓孩子自己讀的書,而是大人讀給孩子聽的書。

他在新作《圖畫書的快樂》(《絵本のよろこび》,2003)中進一步闡述了自己的這種觀點:「圖畫書的最重要的意義,就是父母和孩子在一起這樣一個短暫的時間和空間裡,存在著圖畫書這樣一個快樂的語言世界,朗讀者和聽者共同分享和擁有這種語言的快樂。

圖畫書是通過優美的語言和圖畫表現出來的,這些語言和圖畫只有成為朗讀者自己的感受講給孩子聽,才能被接受。

當父母或是朗讀者把圖畫書所表現的最好的語言用自己的聲音、用自己的感受來講述時,這種快樂、喜悅和美感才會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圖畫書的體驗才會永遠地留在聽者的一生當中。

這正是母親給讀過的圖畫書、父親給讀過的圖畫書、老師給讀過的圖畫書的精髓。

這也不是松居直一個人的觀點,比如美國學者愛倫.漢德勒.斯皮茨(EllenHandlerSpitz)在《在圖畫書之內》(InsidePictureBooks,1999)一書中,也贊同親子共讀:「出聲地朗讀圖畫書,不論是對於大人還是幼小的聽者們來說,都是一種非常有益的行為……在親密相偎一起閱讀圖畫書的同時,大人和孩子一起邁入想像的空間。

大人越過了自己與孩子相隔的歲月,越過了孩子與自己日常生活的界線,藉助藝術的翅膀,給日常生活帶來更多的現實感。

——一邊給孩子讀圖畫書,一邊讓孩子自己看圖畫

松居直還主張大人應該一邊給孩子讀圖畫書,一邊讓孩子自己看圖畫,他發現孩子即使是只看圖畫,一本圖畫書的內容也可以猜個八九不離十。

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圖畫比文字容易理解嗎?培利?諾德曼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一書里對這種觀點表示了懷疑:「由於圖畫也受文化的意識形態假設所影響,因此孩子要對文化有些了解之後,才能夠理解圖畫……」

每一個孩子都是讀圖畫的天才,只要故事在圖畫上表現出來,那麼孩子的眼睛就會發現它們。

孩子能發現畫家沒有發現的破綻,孩子能讀出大人意想不到的意思。

和大人一起讀圖畫書的孩子,常常會讀出讓大人意想不到的意思來。

還真是不能低估了孩子看圖畫書的能力。

愛倫·漢德勒·斯皮茨在《在圖畫書之內》就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一個叫安娜的3歲孩子,當媽媽給她讀艾瑞克.卡爾(Eric Carle)的《好餓的毛毛蟲》(The Very Hungry Caterpillar,1969)時,一直盯著那條因為貪吃而肚子痛的毛毛蟲。

她一邊聽媽媽讀毛毛蟲吃的一樣樣東西,一邊做出了自己的診斷:「毛毛蟲是因為媽媽不在身邊才生病的。

」安娜從毛毛蟲身上聯想到了自己,因為像她這樣的小女孩肚子痛時,首先尋求的就是媽媽的安慰。

封底

合上一本圖畫書時,圖畫書的故事就已經講完了嗎?

——有時是這樣的。

比如,大衛.司摩(DavidSmall)那本暢銷百萬的《妞妞的鹿角》(Imogene’sAntlers,1985)的封底,一個頭上長著一對長長的鹿角的小女孩,正趴在窗台上望著我們,表情看上去還有那麼一點炫耀的意味……是的,合上書之前故事就已經結束了,封底與封面是同一幅圖畫,僅僅是讓意猶味盡的孩子再發出一次歡快的笑聲而已

——然而,也有時不是這樣。

比如在日本幾乎家喻戶曉的《第一次上街買東西》(《はじめてのおつかい》,1977)的封底,就沒有重複書里的故事,而是把故事的結尾延續到了封底上。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小女孩第一次上街去買牛奶的經歷:躲閃自行車、摔破了膝蓋……故事的結尾,是小女孩的媽媽等在巷子口,然後和她一起朝家裡走去的背影。

小女孩回到家裡的情形又是怎樣的呢?仿佛為了回應讀者的期待,畫家林明子在封底上又添上了一幅溫馨的畫面:小女孩和嬰兒在喝她新買來的牛奶,她的一條腿擱在媽媽的腿上,兩個膝蓋上都貼上了創口貼……可以說,作者一直把這個故事講到了封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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