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狀,除非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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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很多幼兒園及小學老師來講,在學校最讓他們感到頭疼的事就是孩子們的「告狀」,包括很多有二孩的家庭,父母們每天都要花費一定的時間來評判他們呈上的各種「罪狀」。

最典型的告狀行為就是孩子向大人抱怨另一個人的所作所為。

而孩子的告狀行為一般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

① 當有孩子打破規矩,或計劃做一些違背規矩的事;

② 或者從另一個孩子的角度來看,有人在以一種錯誤的、自己不能接受的方式做事。

時間久了你會發現,孩子告狀的目的無非以下幾種:

· 引起注意

· 更好的表現自己

· 表達對別的兒童的失望或厭煩

· 從別人那裡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 證明自己規矩

· 想讓大人來解決問題

· 讓別人停止做困擾他人或大家的事

給大家舉幾個例子:

例1:傑西卡一路小跑來到麥老師面前:「麥太太,皮特揪我的辮子!」(讓別人停止做困擾自己的事)

例2:斯蒂文向麥太太告狀:「麥太太,瑞秋把我的粉色筆拿走了,我向她要了兩次,她都沒還!」(想讓大人來解決問題)

例3:「弗蘭克給蘇克起綽號,他叫蘇克胖母豬」,梅根向麥太太告狀說。

(證明自己規矩)

遇到這些問題,作為父母或者老師,我們如何處理更妥當?

及時安撫,積極處理;對孩子好的行為給予肯定;認真傾聽,弄清事實等等,這些都是我們處理孩子告狀行為的有效方式。

除了對症下藥以外,最重要的是:在處理時,我們要讓孩子改掉凡事都愛告狀的習慣。

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需要慢慢地學著自己去思考問題,而不是一味地告狀,期待別人的幫忙。

我們要做的,就是告訴孩子如何去解決這些問題,如何辨識哪些事是可以自行處理的,哪些事是需要大人的幫助來解決的。

大多數小朋友之間的事,是可以自己解決的。

比如,通過交談、傾聽和互相幫助的方式就可以解決掉。

但是有時,會發生一些比較大的事,比如有人受傷或處境危險,有人傷害你,或者傷害小動物,或者破壞一些屬於大家的公共設施。

這時候就可以來告狀——因為這是大事!大事就是緊急的事,這時候你需要找大人幫忙!

畫繪本推薦】

《不要告狀,除非是大事》

(解決孩子愛告狀的問題)

簡介 :故事說的是身為教師的麥太太,班裡有19名學生,19個愛告狀的小傢伙。

小傢伙都告什麼狀呢?「皮特揪我的辮子」;「瑞秋把我的粉色筆拿走了」;「弗蘭克叫蘇克胖母豬」,諸如此類。

每天接二連三地面對這樣的事情,麥太太並沒有不耐煩,她在區別對待,她在引導,她的每一招都明確、具體、有效,她處理孩子「告狀」行為的方式也值得我們去學習。

這本書也是幼兒園和小學情緒體驗與性格培養課程的最佳輔導教材,生動、有趣的故事場景,幫助家長與孩子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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