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意識,孩子自我構建關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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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媽媽把一些樂樂不玩的玩具,還有不穿的衣服收拾出來,打算送給鄰居的孩子。

可當樂樂看到媽媽把這些東西拿出門時,馬上跑過來使勁搶奪,還大發脾氣說:「這是我的!這都是我的!」

媽媽心裡很奇怪,這些玩具都是樂樂很久沒玩過的,顯然是不喜歡了;還有衣服都顯小了,樂樂肯定是穿不下了,她之前也跟孩子說過,要把衣服和玩具送人了,孩子也一口答應的,怎麼現在又不同意媽媽把東西拿走了呢?

不過仔細回想一下,媽媽就不難發現,最近的樂樂是與以往不一樣了,明顯「自私」了。

「媽媽,這是我的椅子,你不能坐!」

「媽媽,這是我的巧克力,你不能吃!」

「媽媽,這是我的小汽車,你不能玩!」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是我的」就成了孩子的口頭禪。

每當孩子這麼說時,媽媽總是哭笑不得,不知道該怎麼回應才好。

因為從小媽媽和孩子之間都是不分彼此的,媽媽要動一下孩子的東西不是很正常嗎?怎麼現在要跟媽媽「劃清界限」了?這些家裡的東西,不都是爸爸媽媽給孩子買的嗎?怎麼孩子現在都視為己有了,半點也不肯分享,會不會因為媽媽過去太寵著孩子了,所以他才會變得這麼「自私」?

為了讓樂樂不要那麼「自私」,媽媽開始有意地讓樂樂學會分享。

在外面時,當樂樂護著自己的玩具,不肯給別的小朋友玩時,媽媽就會提醒他,別這麼小氣,給小朋友們玩一下吧。

可沒想到,媽媽越是要求樂樂分享,樂樂就越是抗拒,最後都以大發脾氣告終,媽媽可真是頭疼死了。

孩子為什麼會這樣?其實家長大可不必給孩子貼上「自私」的標籤。

孩子需要理解

也需要幫助

寶寶這種行為在許多3歲左右孩子身上都發生過,甚至有的孩子寧可發脾氣把玩具摔壞也不肯給別人玩。

媽媽不必為此責怪孩子。

因為,這期間的孩子正處於自我中心反抗期,這個階段一個特別明顯的特徵,就是把所有屬於自己的物品都貼上一個無形的「物權」標籤,也就是孩子心中真心實意地認為:這些東西既然是我穿過,用過和玩過的,即使是父母或別人送給我的,我就有所有權和支配權,我扔掉也不給別人,這是我的自由。

「物權」概念是孩子與重要親人分離,自我意識明確,邁向獨立的開始。

對物品的所有權和分配權屬於孩子自己,如何處置這些東西是孩子的權利。

如果父母強行處理屬於孩子的東西就會降低孩子的自尊,讓孩子產生反抗行為和不安全感,甚至長大會十分易怒或自卑,不利於今後與他人安全相處。

當然,這時「物權」概念具有獨占排他性,孩子也顯得非常「不近人情」,但這只是「物權」概念發展中的不靈活表現,經過爸爸媽媽的耐心引導,通過與小夥伴朝夕相處共同遊戲中培養的情感,漸漸地,孩子就會走出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同時還保留了因擁有「物權」而獲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尊重孩子物權的好處

  1.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增加孩子的自主性,讓他覺得自己是這些物品的真正主人,可以為此培養孩子的自豪感、責任感,加強孩子的自主意識,他的自尊和自信心會隨之增強。

    通過對物品的占有和支配權利,孩子會逐漸擁有自己的力量,慢慢就會有分享的意願。

  2.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使孩子感受到父母家人對自己的關愛,有利於增強孩子對父母和家人的安全感和熱愛之情。

  3. 尊重孩子的物權,能鍛鍊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

    孩子在整理、擺放、使用、保管物品的過程中,也是一種管理能力、動手能力、愛護物品,珍惜勞動成果的培養過程,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接受教育是主動、自然而全面的。

  4. 尊重孩子的物權,會使家庭生活更加愉悅、充實、有趣,家裡添了小幫手,小主人會把自己的物品歸類整理拾掇,家裡的環境會更加井井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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