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寶典│寶寶「物權」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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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似乎與孩子無關,它是成人世界中的一個名詞,簡單地說,就是對自己東西占有、保護、處置的權利。

其實,從18個月開始,大多數寶寶就逐漸產生了自我意識,與此同時,他們的物權意識也逐漸萌芽。

然而,很多家長恰恰在這個階段忽視了對孩子物權意識的培養,孩子的一些問題行為恰恰與物權意識不清晰有關。

「不是我的,不能拿」

天天今年4歲,平時最愛畫畫,大家都叫他「小畫家」。

前幾天,媽媽帶著天天去朋友家玩,回來之後發現天天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一看,原來口袋裡裝滿了蠟筆。

媽媽問他:「蠟筆是哪兒來的」,天天回答:「小姐姐家裡的。

」媽媽又問:「是小姐姐送的還是自己拿的?」天天承認是自己拿的。

他理直氣壯地說:「因為那些顏色太好看了。

心理分析

好看的顏色對於天天這個「小畫家」來說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在他的心裡,「這個東西是誰的」遠遠不及「這個東西是我喜歡的」有吸引力。

這類情況在幼兒中比較常見,有的孩子喜歡幼兒園裡的連環畫,為了能讓自己美美地看個夠,就擅自把連環畫帶回家。

這些行為都是孩子物權意識不清晰引起的,他們對於「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別人的」沒有明確的界限,認為只要我喜歡,我就拿過來看一看、玩一玩,這沒什麼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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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媽媽的功課 /

1.灌輸物權觀念

2歲之後,寶寶逐步意識到有些東西不能隨便拿。

比如,那天他看到一個大姐姐背著一個漂亮的猴子背包,他想拿過來背在自己身上,但媽媽說不可以,寶寶覺得很奇怪。

面對類似情況,家長需要耐心地告訴孩子「自己的」和「別人的」有什麼區別,粗暴地呵斥、制止孩子的行為不僅不能讓他們明白道理,還會激起他們更大的好奇心。

家長要讓孩子知道,如果自己悄悄拿走別人的東西,失主找不到了會著急、難過。

例如,家長可以問寶寶「你喜歡的小企鵝被別人拿走了,你想玩的時候找不到了,你會怎麼樣?」

2.物主要知情

如果寶寶私自拿了別人的東西,家長不要責罵孩子,應抓住這個機會,可以引導孩子怎樣與別人溝通,如何開口「借」東西。

比如,讓寶寶問問爸爸,「媽媽想借爸爸的書看看,可以嗎?」讓孩子知道要用別人的東西,先要徵得物主的同意。

在和其他小夥伴一起玩耍時,如果孩子想要拿別人的玩具,爸爸媽媽可以提醒他:「你徵得他們的同意了嗎?」

3.儘快歸還

如果孩子私自拿了別人的東西,家長可以先打個電話,告訴對方緣由,然後儘早帶孩子把東西還回去。

在這一過程中,家長不要當著別人的面數落孩子,以免挫傷孩子的自尊心,鼓勵孩子主動把東西還給對方,爭取物主的原諒。

「這是我的,不准搶」

赫赫和別的小孩不太一樣,他似乎對自己的東西不怎麼在意。

有時候自己的東西被別人搶去了也不知道要回來。

赫赫媽媽既替兒子打抱不平,又埋怨孩子太窩囊,自己的東西都看不住。

心理分析

不排除有些寶寶受先天氣質的影響,性情比較平和,在遇到一些棘手問題時常常會膽怯退縮。

但更多的時候,孩子是因為沒有建立起對自己東西的物權意識,所以不知道維護自己的權利。

很多家長在平時對孩子的物品干預較多(如,替寶寶收拾整理玩具、隨隨便便把寶寶的東西送人),孩子的物權得不到強化和尊重,使他對自己物品的歸屬權存在疑惑,不能對自己的物品負責,而且也容易讓孩子養成性格懶散、獨立性差、責任心不強的毛病。

1.尊重寶寶的「私有財產」

很多父母會擅自處理寶寶的物品,甚至理直氣壯地說:「都是我花錢買的,我為什麼不能作決定。

」父母需要尊重寶寶的物品歸屬權,不能因為孩子小就忽視他們的發言權。

如果寶寶的一些物品用處不大了(如穿小了的衣服、不玩的玩具等),家長在處理前儘可能地和孩子商量如何讓這些物品發揮更大的作用,如送給其他小朋友,把破損的小衣服做成小背心等。

2.「我的地盤我作主」

爸爸媽媽可以幫助寶寶設立自己的物品存放區,將自己的玩具、繪本分門別類放好,定期清點和整理。

剛開始時家長可以和寶寶共同完成,逐漸地,家長只需偶爾提醒和督促寶寶去做,等寶寶形成良好的習慣後,家長可以鼓勵寶寶按照自己的意願對物品存放區進行設計和規劃。

「借給你玩,得還我」

小妹妹來做客,媽媽拿了幾樣嫣嫣的玩具給小妹妹玩,結果嫣嫣又哭又鬧,讓媽媽無可奈何。

媽媽批評嫣嫣太小氣,嫣嫣很委屈:「她拿走了,我就沒有玩具了,我不想失去自己的玩具。

心理分析

小孩子看到新鮮的玩具都想占為己有,有時家長為了面子或者所謂的分享和慷慨,往往不顧孩子的意願,將孩子的東西送給別人。

這種強迫性的做法導致孩子很恐懼,物權觀念不清晰讓分不清「物品歸屬權」和「物品使用權」的區別。

嫣嫣就是害怕自己的玩具被小妹妹拿走才哭鬧的。

1.賦予表決權

讓孩子學會共享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家長只能引導、鼓勵而不能強迫、代替孩子作決定,讓孩子對自己的物品享有一定的決定權和支配權。

比如,媽媽引導孩子:「小朋友每次把玩具借給你玩,你都很高興。

如果你也把玩具讓其他小朋友玩一下,他們肯定也會很高興,對不對?」之後讓孩子最終作決定。

如果孩子還是猶豫不決,家長要向孩子保證,這個玩具仍然屬於他,肯定能夠要回來,只是暫時借給小朋友玩一下。

2.幫助維權

如果孩子怕自己的物品要不回來,可以讓他和其他小朋友事先做好約定,「借給你玩可以,但是東西還是我的,你必須還給我。

」如果有家長在旁邊做見證人,孩子會放心很多。

「送給你,不反悔」

奇奇分給佳佳一顆巧克力,佳佳很高興地吃了,結果奇奇呆呆地盯著佳佳的嘴巴,大聲喊:「吐出來,快吐出來,還給我!」

心理分析

很多爸爸媽媽有意讓寶寶學會分享,比如寶寶吃橘子時分一半給家長。

但在寶寶真的做出分享行為時,父母往往會說:「好孩子,還是你吃吧」,或者故意做出吃一口的動作,又把東西還給孩子。

甚至有的家長說:「你送一個給爺爺吧,爺爺不會真的要的。

」這樣的教育方式是不可取的,孩子不僅學不會真正的分享,還會混淆物權觀念,誤以為贈送給別人東西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自己可以隨時把東西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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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媽媽的功課/

1.好意不能只是心領

當孩子將好吃的、好玩的送給家長時,家長一定要坦然接受,並且表揚、鼓勵孩子,讓孩子感受到分享不僅能給別人帶來快樂,也能使自己快樂。

2.饋贈要有誠意

家長要告訴寶寶送給別人東西要真心實意,比如爸爸媽媽上班很辛苦,我把好吃的送給他們;我知道朵朵病了很難過,送朵小花給她,希望她能快快好起來;奶奶每天去幼兒園接我,為了謝謝奶奶,我畫一幅畫送給她。

3.變更所有權

家長給寶寶添置玩具、衣物的時候,可以告訴寶寶:「這是我買的,現在把它送給你,這就是你的了。

」家長逐漸讓寶寶形成一種意識,「送」和「借」是不同的,送給別人的東西就不再是自己的了,不能隨便再要回來。

/ 親子活動 /

遊戲一

小小收藏家

目的:讓孩子學會管理自己的物品,珍惜別人的贈與,培養其獨立性和責任感。

過程:

1.給孩子準備一個小柜子或小箱子,作為寶寶專有的物品存放區。

2.家長陪同寶寶一起清點他的「私有財產」,分門別類之後登記在冊,寶寶不會寫字可以由家長代寫,或者讓寶寶自己畫圖表示。

如果增加新的物品,要逐一在冊子上進行登記。

3.對於大一些的寶寶,家長可以進一步和寶寶約定物品管理規則,如物品擺放有序,使用完畢之後要放回原處,定期整理和清點物品等。

遊戲二

倉庫保管員

目的: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的物品所有權,取用東西需徵得物主同意,了解「物品歸屬權」和「物品使用權」的不同之處。

過程:1.準備一個小箱子,裡面放上一些小物件,請寶寶擔任物品保管員。

2.寶寶的職責是保管這些物品,不能損壞、不能丟失。

其他人如果想借用某物品需要先徵得物主的同意,再從寶寶這裡取走物品,借用到期時寶寶需要把東西收回來。

培養寶寶的物權意識,有助於他們珍惜自己的物品,維護自己的所有權,尊重別人的「私有財產」,爸爸媽媽們不妨試試以上這些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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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幼兒教育·父母孩子》發布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編輯:趙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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